江南时报讯 近日,当事人家属蒋某将出具的谅解书递交到溧阳市人民检察院,当事双方握手言和,赔偿及时到位,一起由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的交通事故案也达成刑事和解,犯罪嫌疑人郑某将依法得到从轻处理。此案是溧阳市检调对接机制开展以来,人民调解员介入调解成功的首起刑事案件。
近年来,溧阳市司法局严格贯彻落实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和解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做实“三强化”,以人民调解“牵手”刑事和解模式做到和解过程公开,权力行使公正,探索在刑事判决法律效果与矛盾化解社会效果间寻求“最优解”,打造群众“信得过、叫得响”的溧阳人民调解金字招牌。
升级平台,强化协调沟通。依托全省刑事和解平台的创立,在原溧阳市人民检察院刑事和解室基础上加挂调解委员会驻检察院人民调解工作室,提档升级平台,选派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进驻工作室,常态化开展调解服务,建立健全人民调解与检察机关办案联动机制和信息双向交流机制,合力提升刑事和解工作的整体效能,改变以往“单打独斗”的局面。
做优队伍,强化能力提升。不断夯实队伍建设,推动人民调解队伍做强做精,努力锻造一支刑事和解专职人民调解队伍,充分发挥律师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加大刑事和解业务课程培训,累计邀请资深检察官、专家学者开展专题授课6次进行答疑解惑,持续拓宽工作思路,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能力水平,积极引导和帮助当事人敞开心扉、解开心结。
提炼做法,强化经验总结。6月以来,驻检调解室累计参与2起刑事案件的和解程序,均获得成功,大大提升了矛盾化解质效,在震慑犯罪和矛盾化解之间取得良好平衡,调解室通过撰写个案分析、过程评述,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做到一案一策,提炼出“动真情、说明理、讲严法”三字工作法,得到市人民检察院高度评价,也获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冯杰 周俊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