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涟水司法局“五个强化”做实行政应诉工作
2021-06-02 21:46: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程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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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完成“两升一降”工作目标,淮安市涟水县司法局围绕五大方面工作深入强化举措,保障应诉工作开展有质效。

  强化工作政治站位。加强全县工作指导,规范应诉工作要求,县政府办公室及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工作职责。建立重点案件会商会办制度,对于存在败诉风险的重点案件,由司法局打报告向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会商应诉工作办法。

  强化应诉工作准备。司法局对县政府作为被告的案件,认真收集整理证据,对每一起应诉案件均过细从严把关。对应胜诉案件,坚决保证胜诉;对可能败诉案件,加大协调力度,减少败诉案件数量。充分利用好行政纾解机制,复议应诉科工作人员主动融入到行政纾解工作中,已参与行政纾解6件,成功纾解2件。

  强化依法行政举措。不断增强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 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治观念。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由县编办、司法局牵头,会同相关下放执法事项的部门,研究提出规范执法、保障执法的具体措施,狠抓镇街综合执法改革“后半篇”文章。

  强化目标考核管理。与县有关考核部门沟通协调仍然将市对县两项考核指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与案件败诉率)纳入全县高质量跨越发展考核体系,适当加大两项考核指标赋值比重,督促激励行政机关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与行政应诉工作。从上到下加压力,强力推动行政应诉工作任务有效分解实施。

  强化过错问责机制。对于行政败诉案件及机关负责人未出庭案件,进一步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于因故意行政不作为、履职不到位或滥用职权的单位或个人,导致行政败诉后果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责任;对于不严格履行应诉义务,由此造成败诉后果的,严格按照执纪问责规定,将相关人员移送纪委监委予以问责处理。

  (程培文)

标签:应诉;司法局;应诉工作
责编: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