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法院 首次采用破产程序独任制
2020-08-12 19:45:00  作者:姑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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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时报讯 近日,苏州姑苏法院首次采用破产程序独任制审理某餐饮管理(江苏)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和解案件,仅用42天即作出认可和解协议草案并终结和解程序的裁定,助力打造“苏州最舒心”营商环境。

某餐饮管理(江苏)有限公司因无法履行到期债务被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债权人申请对该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姑苏法院执行局将案件移送破产案件审理部门进行审查。6月19日,法院出具裁定书,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案。考虑到该公司债权人人数较少、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公司名下无资产等情况,破产案件审理部门采用破产程序独任制,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7月30日,姑苏法院召开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务人当场提出和解申请并提交和解协议草案,承办法官在充分尊重债权人、债务人意思自治的基础上,对和解协议草案的合法性、可行性进行审查,并依据债务人申请裁定转入破产和解程序。和解协议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法院随即作出认可和解协议草案并终结和解程序的裁定。

姑法宣

标签:协议草案;债务人;法院
责编: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