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法院“四个引领” 推动涉恶案件清零
2020-08-12 19:44:00  作者:殷莉莉 韩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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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时报讯 多次寻衅滋事、拘禁他人,扰乱社会、经济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日前,海安法院对杨某等7人恶势力团伙作出一审判决,均依法严惩。此案的审结,标志着专项斗争以来海安法院受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全部清零。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海安法院明确序时进度,坚持“四个引领”,确保高质高效。思想引领。组织涉黑涉恶法律法规学习,加强对国家形势政策的把握。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以高站位推进涉黑涉恶案件审理。组织引领。成立专业团队,由院、庭长担任审判长,选调精英骨干力量组成合议庭。针对案件需要,召开审委会进行讨论。科技引领。疫情防控期间,充分运用支云庭审系统和驻所支云科技法庭系统,以智慧法院建设为涉黑涉恶刑事案件审判提供有力支撑;庭前进行联调、对接,确保庭审活动有序进行。纪律引领。注意保密,案件公开审判前,相关人员对案件定性、刑期等讨论情况不得对外披露;严守规矩,杜绝过问、插手、干预。

海安法院副院长孙卫华表示,坚持“四个引领”,保证了涉黑涉恶案件及时审结、被告人罚当其罪,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协调统一,为海安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了有力护航。

殷莉莉 韩丽霞

标签:海安;黑涉恶案件;法院
责编: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