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推动各类文化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和文化消费模式,以高质量文化供给增强人们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江苏省作为经济文化强省,立足资源优势,实现文化与创意、科技有机融合,增强文化产品创新能力,促进江苏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更上新台阶。在文化强国战略引领下,江苏应继续从“一体化发展、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文化消费升级、产业集约化、文化走出去、数字化转型”六个方面来彰显江苏文化产业发展的魅力与实力,推进江苏文化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第一,把握国家战略机遇,外引内联加速长三角文化产业一体化进程。对内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培育创新主体,搭建文化大数据平台,汇聚领域专业人才;对外积极参与长三角文化产业投资联盟、长三角文旅产业联盟等文化经济共享平台建设,共建文化市场监管联动机制。为此,江苏省应当推进一市三省共同建设统一的文化产业相关法律、政策、规划,为长三角各城市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参考母本。推进长三角文化产业市场一体化建设,以文化企业信息系统为载体,构建文化市场信息互联、监管互认的区域综合文化市场管理体系。探索文化与金融跨区域合作新模式,开发长三角文化金融中介服务系统,助力跨区域的文化产业金融协作机制。针对文化企业主体或项目的资金流特点,由各地政府协同指导、多元机构主体参与共同制定信用评价制度。打造长三角文化产业核心技术发展高地,凸显江苏核心竞争力。通过打造长三角世界级文化产业集群,提供双循环内生动力,培育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的产业主体。
第二,高质量推进大运河、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把江苏段打造成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典型范例。目前,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亟待解决相关概念界定不够清晰、文化内涵挖掘梳理存在难度、统筹协调能力不强等问题。为此,推进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工作要点:一是挖掘文化遗产内涵,打造综合服务平台。应基于文化遗产轨迹深入研究地方历史文脉,探索地方文化基因,强调社会资本参与国家文化公园的建设与治理过程。二是建立运河文化带上的区域联动机制,实现多维规划。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建立跨地区、跨部门的长效合作机制,避免重复投资和挤出效应。
第三,构建全域文化消费生态环境,培育文化消费新业态,拓展文化消费新空间。加快推动文化元素融入商业业态,鼓励把文化消费嵌入各类消费场所。打造文化消费夜经济,在有条件的文化场所开展夜间文化游览活动,增加江苏地区省级、国家级夜间文化消费集聚区的打造。在文化消费新业态的培育方面,鼓励打造具有江苏文化特色的自主品牌与IP,开发一批常态化、特色化文化消费项目和产品,推动传统文化消费升级。积极培育文化网络消费、定制消费、体验消费等消费新热点,引导基于网络平台的新型消费模式、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创新、文旅共享经济以及文化衍生业态的发展。在文化消费空间的拓展方面,加速推进重点文化消费项目的建设,以政府购买服务、消费补贴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文化企业提供多元化产品和服务;着力建设覆盖广泛的文化消费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积极利用移动新媒体向消费者及时提供最新文化消费信息。
第四,以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建设为载体,实现产业高效多元集约化发展。文化产业集聚的概念不再局限于提供生产性服务的空间,而应当升级为集商务办公、休闲娱乐、文化生产为一体的文化产业生态社区。既要以资源共享、公开信息、专业化分工、人才弹性流动的形式构建文化企业间知识、客户、市场深度共享的“O2O创意生态圈”,又要注重产城融合,完善文化产业园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引入医院、图书馆、文体中心、人才公寓多业态在内的配套设施,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园区的溢出效应,强调园区发展与城市规划联动,在景观设计、文化内涵、产业布局层面与园区周边空间有机结合。
第五,拓宽文化传播,推动优质文化产品与服务内容走出去。一是扩大内容文化出口,创造具有高附加值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在境外布局一批具有较强辐射力的文化贸易平台,积极建立对外文化贸易基地(示范区),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文化出口品牌与服务。积极承接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文化产业创新业务,主动嵌入文化产业国际分工与协作关系网络。鼓励和支持符合国外受众特点和文化消费习惯、代表“精彩江苏”品牌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以商业方式进入国际市场,不断扩大贸易份额。二是加强传统文化产品和服务内容创新,整合资源实现海外联通。立足江苏历史文化资源的深厚根基,深究最本质的文化内涵精髓,探索精准的小切口入题,选取最江苏文化元素,注重文化资源的挖掘、解构、重构和组合,在传承的基础上加强创意创新,在形式和内容方面形成突破,以江苏特有的文化内涵赋予文化产品不可复制性和不可替代性。
第六,加快文化科技成果转化,全面推进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推进文化科技纵深融合,加快文化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广。加强文化和科技融合技术研发,将文化和科技融合技术研发纳入省基础研究计划、省重点研发计划等支持范围,部署一批重大文化和科技融合项目。重视文化资源与以5G为核心的科技平台融合,将科技成果渗透到文化创作、生产、传播和消费的各个环节,推进文化科技融合研发平台、技术服务平台、重点实验室建设,建设专业化、高水平、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产业科技成果孵化中心,孵化具有原创性技术成果的文化产业项目。二是培育数字文化产业业态,激发数字时代文化市场创新活力。推动网络文学、网络视听、电子竞技、版权衍生等数字文化产业新兴业态快速发展,加速全产业链、技术链和创新链的深度融合,催生出新的高附加值的产业价值链网络。发挥学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加快高校、科研单位与产业主体对接平台的建设,加强文化科技人才的远程“云”聘用。推动5G等互联网信息技术在江苏文化企业中的应用,文化消费软件产品的技术更新,实现内容、渠道和终端产品的全产业链融合。
(作者系南京大学长三角文化产业发展研究院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