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2月24日,如皋法院开发区法庭快速调结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温情沟通,在切实维护原、被告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避免矛盾激化,修复亲情关系,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李某诉称,其长子生前有某小区安置房一套,2021年某街道对长子所有的房屋进行搬迁,搬迁安置费90万余元全部被登记在被告林某名下。长子生前无配偶子女,李某应为唯一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而林某作为李某三子的女儿,无相应继承权。故而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该搬迁安置费90万余元归李某所有。
接到案件后,考虑原、被告系祖孙关系,且李某年事已高,为及时、妥善化解家庭矛盾,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调解。林某称其虽然是李某三子的亲生女儿,但实际系被李某长子从小领养,形成收养关系,其亦为该笔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且其同意该笔遗产与李某一人一半,但因开发商资金问题,目前仅有20余万元搬迁安置费到账。
本着亲情至上的原则,承办法官细致地向双方释明法律并耐心劝导,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消除误会,缩小分歧。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终于解开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结。双方同意平分搬迁安置费,林某先支付李某10万元,剩余款项待安置款全部到账后一次性支付李某,一起家庭矛盾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调结。
自专业化审判改革以来,如皋法院开发区法庭致力于维护婚姻家庭稳定、保护未成年人、妇女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弘扬法治精神,维护社会稳定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陈东 林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