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区妇联推进人身安全保护令措施及成效
2022-11-25 21:15: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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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的重要论述,并明确指出“要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今天是“国际消除针对妇女暴力日”,也被称为国际反家暴日。家庭暴力是家庭与社会的毒瘤,影响家庭关系和孩子成长,若得不到及时干预,易引发恶性刑事案件,危害社会稳定。国际经验、国内实践和家庭暴力的特性都表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需要执法、司法、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多个方面的共同协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明确指出“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近年来,在上级妇联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妇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强化发现报告、联防联动、关爱服务等工作机制,打出反家暴组合拳,得到区法院、公安、检察院等公权力部门的大力支持。

  强化发现报告机制。积极发挥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推动将反家暴纳入网格化管理内容,成立街道“娘家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建设社区标准化家事纠纷调解工作室;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妇联开展多种形式的反家暴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活动,推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树立“家暴不是家务事”的鲜明导向。推进“栖小妹”家事关护工作站建设,探索建立“四色预警”反家暴信息共享机制。《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全区各级妇联认真做好家暴信访接待工作,在发现报告家暴苗头、精准实施干预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区妇联实施的“创新建立‘四色预警’社区反家暴工作机制”项目,荣获栖霞区2021年“工作创新奖”三等奖。

  构建联防联动机制。区妇联充分发挥“联”字优势,与区法院、区检察院建立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十项工作联动机制;与区委政法委、区检察院、区民政局联合建立区公益性家庭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区婚姻家庭服务中心,开展家教指导、心理疏导、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等服务,为全区妇女儿童提供强有力的机制保障。充分发动区妇联执委、社区妇联干部、巾帼志愿者、女网格员、社会组织等力量融入家事调查、家事调解、心理疏导等队伍,并在区法院的指导下,全程参与家事讼诉案件的调查调解、心理疏导、案件回访,全流程、全方位发挥监督职能,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近年来,区法院办理的家事案件,先后被评为2016-2018年度全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优秀案例、2016年度江苏法院家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件。区法院刑庭、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审判庭、立案庭等集体先后被评为南京市“维护妇女权益示范岗”、南京市三八红旗集体,1名法官荣获南京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完善关爱服务机制。全区各级妇联立足“引领服务联系”的职责定位,联合法院、公安、司法、民政、专业社会组织等通过法律援助、维权热线(12338)、心理咨询热线(85336501)、跟踪回访、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综合手段,为家暴受害人送去贴心暖心服务,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身边。结合困境妇女儿童帮扶,指导基层妇联对家暴受害妇女进行定期走访和个性关爱。与区红十字会共同发起建立栖霞区困境妇女儿童帮扶援助关爱金,为家暴受害妇女儿童等困难群体提供精神关爱、社会支持,推动人身安全保护令落地落实。

  “家暴不是家务事”!我们呼吁,妇女遭受家庭暴力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目睹家庭暴力的人有权制止,可及时拨打110报警或拨打“12338”妇女维权热线向当地妇联组织求助。妇女合法权益不容侵害,希望全社会高度关注,认清暴力、拒绝暴力,提升反家暴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反家暴氛围!   江南

标签:妇女儿童;家庭暴力;妇联
责编:陈衍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