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增强“农林水”财政投入
明确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应高于10%
2023-03-01 20:09: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陈月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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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记者 陈月飞)《江苏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将于3月1日起施行。2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会上省财政部门透露,我省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今年省级预算安排“农林水”支出同口径增长6.9%,增幅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财政投入力度不断增强

总量持续增加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地、钱是关键。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制定过程中,注重要素供给和整合,积极回应了基层关切。以资金投入为例,条例要求建立健全乡村振兴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加大财政支农投入,明确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应当提高到10%以上,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向乡村。

  如何严格落实上述制度机制?省财政厅一级巡视员李建平介绍,省财政在加大预算安排的同时,将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构建多元投入保障机制。

  在健全公共财政优先保障机制上,我省着力健全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今年,省级预算安排“农林水”支出216.49亿元,同口径增长6.9%。“同时,严格实施财政支持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夯实市县财政支农投入责任,有力保障财政支农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李建平说。

  围绕条例规定的建立多渠道筹资机制,我省将落实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更多用于农业农村政策,严格开展考核,确保到“十四五”期末,以设区市、县(市)为单位,用于乡村振兴支出达到土地出让收入的10%以上、收益的50%以上。我省还将用足用好政府债券支持乡村振兴,继续支持各地在省下达的新增专项债务限额内申请发行乡村振兴专项债券,用于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和乡村建设。

  支农资金来源多元化,还有赖于投融资机制的完善。李建平表示,将发挥好省乡村振兴投资基金作用,吸引更多优质资本的投入;完善普惠金融支持农业农村政策体系,加大“苏农贷”推广力度,深化“政银担”合作机制建设,全面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质效,推动产粮大县(区)扩大水稻、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玉米种植收入保险范围,完善生猪“保险+期货”试点政策。

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

  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省条例重点在加强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上作出规定,要求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

  “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继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努力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李如海表示,将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足额分解下达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并落实到位,逐级签订新一轮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同时,持续完善耕地保护激励机制,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加大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力度。我省将进一步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全面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双平衡”,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有效防止“非粮化”。

  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我省将持续优化财政支农资金分配,提高农作物播种面积、粮食产量等因素比重,支农资金更多向粮食主产区倾斜。李建平介绍,财政支农资金将围绕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决策部署,支持建设高标准“吨粮田”;围绕保障种粮农民收益,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围绕提高市县重农抓粮积极性,落实产粮大县和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我省还将注重统筹农业救灾和防汛抗旱资金,进一步提升农业防灾减灾能力。

强化规划引领

统筹优化城乡空间布局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规划先行”原则,省条例设“规划引领”专章,以发挥规划在乡村振兴促进工作中的前瞻性、统筹性作用。围绕落实这一要求,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孙翔表示,将推动建立健全乡村振兴规划体系及规划编制与实施工作机制,通过规划编制集聚各方智慧力量,明确各地各有关部门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还将通过规划实施情况督促检查、规划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等,推动规划重点任务落实。

  近年来,我省系统推进“四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初步形成具有江苏特色的“镇村布局规划+村庄规划”的乡村地区规划体系。李如海表示,将按照条例“科学合理安排村庄布局,组织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坚持先规划后建设,有序开展镇村布局规划动态更新,加强对村庄发展的分类引导,重点加强规划发展村庄规划建设。一方面,继续完善村庄规划政策和技术文件,健全全省村庄规划工作推进机制,积极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和报备;另一方面,持续推进“共绘苏乡”规划师下乡活动,探索常态化的规划师驻镇、驻村服务机制。

  设计师、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也在住建部门组织下积极下乡,引导帮助农民设计农房。省住建厅总工程师路宏伟告诉记者,落实好省条例关于农房安全和建设管理的有关要求,他们将一手提升农房建设品质,一手守住农房安全底线。

  路宏伟表示,住建部门将指导各地重点围绕1980年及以前建的农房,畅通进城入镇购房、加固改造、原址翻建、选址新建等多种改善路径,努力让农民群众通过农房改善实现从住有所居到住有宜居。设计师、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下乡,将引导农民在农房设计时遵循安全、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功能空间,满足农民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并考虑全生命周期功能转换。住建部门还将指导各地重视农房的在地性、文化性和时代性表达,积极构建适合江苏省情的绿色农房技术体系和乡村建设工匠管理体系。

  健全完善乡村建设工匠管理体系之外,乡镇一级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也将得到加强。路宏伟表示,将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探索建立农村房屋安全信息共享和流转处置机制,健全农村房屋改扩建、用作经营的全过程管理制度,深入研究并积极探索农村房屋定期体检、质量保险等制度,推动农村房屋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创新。

  

标签:乡村;振兴;农业农村
责编: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