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停止对部分企业执行差别化电价
2021-11-02 21:51: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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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记者近日从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了解到,省发改委和省工信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停止对部分企业执行差别化电价的通知。通知提出,对整改到位的10家企业分别停止执行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促进绿色发展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19〕846号)规定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停止对部分企业执行差别化电价的函》(苏工信节能〔2021〕506号),现研究决定,对已经省节能监察中心复查,整改到位的10家企业分别停止执行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

  具体企业名单为:南京中船绿洲机器有限公司、南京大洋晶典商业有限公司、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连云港埃森化学有限公司、江苏淮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金湖杰辉铸造有限公司、泰州市杨子长博造船有限公司、江苏春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兴化市第三人民医院,以及连云港台玻东海平板玻璃有限公司。

  (江南)

标签:电价;发展改革委;差别电价
责编: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