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推行住宅质量公示制度
住建部门积极指导南通、泰州等城市开展试点
2021-08-16 21:41: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殷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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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记者 殷文静)住宅工程质量是百姓普遍关心的话题。为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过改革创新工程质量管理方式,强化业主(购房人)乃至社会的监督作用,于去年印发了《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试点工作方案》,积极指导南通、泰州等城市开展试点工作。经过近一年的努力,目前试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稳步向全省推广。

  据了解,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是指住宅工程建设单位通过企业官网、微信公众号、施工或销售现场、《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等渠道,及时、分阶段向社会公开住宅工程质量信息的一种制度。

  制度立足广大群众对住宅工程质量、高品质住宅的深切追求,强化“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引入业主(购房人)、潜在购房人为代表的社会监督机制,保障房屋所有人的质量信息知情权,同时倒逼各参建单位、尤其是建设单位落实工程质量主体责任和首要责任。

  试点地区公示的工程质量信息主要包括:施工许可信息、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名称及其项目负责人信息、主要建筑材料信息、工程主要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验收信息、成品住房社会监督信息等5个方面。鼓励建设单位在满足安全和防疫要求的前提下,在土建主体与装修工程交接阶段、分户验收阶段开展“住宅用户开放日”,邀请前期物业企业和购房人代表参与分户验收,并将相关活动信息予以公示。

标签:住宅工程质量;公示;购房人
责编: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