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发挥内部审计职能的几点思考
2022-01-27 22:00: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房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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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君

  内部审计工作是一项独立客观的监督、鉴证、评价活动。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农商行业务内部经营日趋复杂,内部审计的作用日益突出,充分发挥农商行内部审计职能对强化内控管理,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各项业务稳健发展,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结合日常工作中的认知及体会,就高效发挥内部审计职能浅谈几点思考。

  一、树立内部审计的服务理念,积极推进审计工作转型。

  农商行内审部门成立之初,侧重于审计监督,强调“扎好最后一道防线”。这种认知在内部审计成立初期对提高内审地位、扩大审计影响力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随着农商行业务环境的变化,这种职能定位的局限性也被突显出来。一方面表现为过分强调审计监督职能却削弱了内部审计的服务职能,容易产生被审计单位对立情绪,不利于审计工作的持续开展;另一方面,注重查错纠弊而忽视了内部审计的建设性作用,容易导致审计领域变窄,不利于审计工作的全面覆盖。

  推进审计职能转变,从侧重于监督职能的发挥转变为服务与监督并重,强化内部审计在防范风险和控制风险方面的积极作用。由以往审计报告的终结提交向整改事项落实的后续再审计、再监督转化,拓宽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更好地促进农商行的业务稳健经营;由“合规性审计”向“风险性审计”转变,从事后检查业务差错,转变为通过数据分析预判风险隐患,树立效益为先的理念,为农商行增收节支、实现价值最大化提供服务。

  二、完善审计制度体系建设,优化审计业务流程。

  农商行内部审计工作经过近些年的发展又走到了一个新的历史转折点。一是国家内审准则相继出台,银行内审规章制度需要与国家的行业规范相一致、相适应;二是《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指引》推广实施,内控治理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内部审计需要创新审计理念;三是大数据推广和应用,审计介质发生了重大变化,内部审计的管理模式、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随之产生了重大改革和调整。构建科学、规范、先进的内审规章制度体系,坚持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规范审计行为,才能提高内审工作的协调性和管理的有效性,进而把高效发挥内审职能落到实处。

  建立健全银行审计相关制度,明确责任与风险,从银行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努力建立一套完整高效的审计工作基本操作流程,从审计立项、方案策划、实施到下达的审计意见、整改决定,并规定时限进行落实、查证,以此提升审计的工作效率、科学性以及有效性。坚持按制度审计,按制度管理,力争做到审计项目立得准、查得清、说得明。

  三、加大审计人员的培训力度,打造高素质审计队伍,筑牢审计工作根基。

  目前农商行内部审计人员普遍存在综合业务素质不高的问题,牵绊着内部审计工作质效的提升。农商行应根据监管部门要求,按照在职职工1%的标准配足专职审计人员,按业务的要求划分信贷、财务运营、内控管理、计算机综合业务等。通过内外招聘的方式,遴选优秀的业务技术骨干人员到审计岗位上来。同时,加大对现有内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使内审工作质效不断得到提升,打造一支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专业技术过硬的审计队伍。

  内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能够独立开展审计工作,精通农商行相关业务,只有熟悉相关业务操作流程,才能在检查中发现风险隐患点,及时查漏补缺。掌握计算机业务知识,在农商行业务数据电子化的当下熟练掌握数据的收集、整理、筛选等,熟练操作审计系统并且掌握其操作流程,通过提升数字化应用的占比,高效发挥审计的监督职能。

  四、狠抓后续审计及整改落实,避免问题“屡查屡犯,此查彼犯”。

  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问责处罚,督促业务部门及时整改落实,把检查发现的问题作为持续监督的重点,随时掌握经营机构对问题的整改情况,直到其真正改正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为止。后续审计对整改情况进行全面评估,通过“回头看”检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是否落实到位,对于整改不到位、敷衍了事、屡查屡犯等情形加大问责力度,运用各种手段监督被审计单位和管理部门及时彻底整改,确保审计整改成效落地,起到举一反三的作用,更好地促进内审部门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

  内部审计不但是一个检查的过程,也是一个调查研究的过程,通过现场和非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分析和研判,查找内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点,加以评价并查找问题根源。加强审计成果的运用,及时向经营层提出建议和整改措施,实现内部审计真正为农商行的管理和经营全面提升而服务。

  五、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以便不受约束,客观地开展工作。

  独立性是设立内部审计组织机构最重要的原则,保持内部审计机构的相对独立性,有利于审计人员排除干扰,客观公正地开展审计工作。合理的内审机构设置应能体现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一是机构和人员独立,应设置独立的专职机构和专职审计人员,内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之间不存在任何经济利益关系,不参与被审计单位的行政或者经营管理活动。二是业务独立,审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由审计部门单独完成并出具权威性的审计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涉,使审计工作能真正运用规章制度的权力去处理并解决问题。

  随着农商行改革的逐步深入,业务经营种类的多元化,服务手段的日新月异,农商行内控管理中也暴露出了诸多问题,高质量发挥内部审计职能,对农商行强化内控管理,增强制度执行力,防范和化解操作风险,确保农商行合规经营、稳健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作者单位:张家港农商银行)

标签:内部审计;审计;商行
责编: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