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阅读原野的散文、诗歌和小说。尤为喜欢原野的散文。原野的散文,充满了时空穿透力,那种水儿渗透泥沙般的穿透力。我能在散步时逐字逐句阅读原野的散文,那一些充满金色光芒的句子,会让你的心头充满温暖。是的,原野是一位醉心于真实书写的作家,即使在报刊、杂志上,这样鲜亮的文字,也会跳跃出来,让你狂欢不已。每次阅读原野的作品,我都会像一个草原上追逐猎物的猎人,小心翼翼,一点一点注视着原野的文字,生怕猎物跑了。最近几天,我在反复研读他的作品《原野的原野》,更多时候是一种享受。当然,有时,文字也牵拽着我的心,或是一种折磨。
鲍尔吉.原野是原野的全名。去银行分理处领取稿费,工作人员不同意给他,他只好请一个人来冒充鲍尔吉,而自己只能当原野。鲍尔吉.原野是蒙古族,有这样的名字本不稀奇。书名《原野的原野》,起得多好啊!蒙古族的后代,无论离开大草原多么久远,血液里珍藏的,依然是草原的血脉。这是一部容易引起多重意象阅读的散文集,可以做多种解释,我有一本散文《瑞丽的瑞丽》,也是沿袭了这种意象。原野通过这本书,写他感受到的草原,写他对人世间的看法,写他对世间生命的多重感知。这本书,充满草原的香味。草原上的一切,在原野的笔下纵横驰骋,如一匹不断奔跑的战马。原野身上流动着一个骑兵儿子的血,自然有军人的血性。父亲作为辽沈战役的参加者,是蒙古骑兵中的一员,也是家乡唯一一个在城里落脚的县团级干部。作为草原牧民的儿子,原野的视角,既有城里人的时尚,又有与草原穷亲戚接触的多种可能性;原野的写作,在城市与草原的对比中,在血浓于水的感情里,在来回穿梭的意象里,为读者奉献了一篇又一篇美文。是的,原野是一位善于书写真实而又超越真实的作家,他似乎掌握了描写真实的艺术妙招,一点点精心勾勒出草原的画像,牛羊的风貌,草原人的精神气质。作家的经历无疑是作家拥有的财富,而作家的对比眼光和描写功力,则让作品立分高下。作家原野更像一个城市复归草原的牧民,既有城里人的见识,也有草原人的悲悯。他写自己的父亲回到草原上,看到自己的穷亲戚们家家没有开炊的锅灶,本要苛责他们懒惰,但终究发现穷亲戚家竟然没有一粒粮食。父亲的到来,带来炊烟的升起,也带来穷亲戚欢欣的场面。草原人的别离,没有微笑,却有流不完的眼泪。强作镇静的父亲,把想要流出的泪原路送回,这样的平静里,藏着多大的不平静啊!当分不清羊和狗,狗和狼的我,被草原上的亲戚所笑话,我也曾笑话把电梯房看作神的旨意的堂兄的好奇。尽管我一再演示上楼和下楼以及在楼上审视人的渺小等诸多现象,以此启迪堂兄,要他把这电梯当做是电驱动的房子时,表弟仍感到不可思议:能使电灯亮的电,最多只能烧焦电线皮,怎么会驱动一个房子上下?在这种好奇里,生活的错位,让你感觉到草原与城市的差别。当堂兄问起自来水怎么能从墙里出来时,原野就笑了,堂兄甚至反复探寻自来水管里面的水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原野骗堂兄说:是从颐和园里淌出来的,堂兄连连称是,在这样幽默而随机的应答里,的确藏着酸涩而又错位的生活味道。堂兄和堂嫂相比,堂嫂堪称模特儿,而堂兄却有着草原人的黑壮,二人站立在一起,有些滑稽,但堂嫂看堂兄的眼神,却无比热烈。堂嫂羞涩着红脸的描述,是这位在草原上与堂兄生了几个孩子的堂嫂,草原淳朴爱情真实的写照。我和妹妹到草原大伯家里做客,大伯拿出最好的食物招待我俩,没曾想,这些食物是大伯家用玉米赊欠来的。直到第二年秋天,这些赊欠的玉米才还上。每一个读者读到这里,我想不可能不会心生感慨。依照原野的说法,草原人没有不孝顺的,在草原上生存,自然规训着人类,人类模仿着自然,不懂得自来水和电梯的堂兄,始终知道草原人的本分,知道骑马在草原上纵横驰骋。只要马儿的野性没有被消除掉,人与草原相互融合的质朴,就会存在着。原野的散文,遵循着这种写实手法,在看似随意的描述里,蕴含了人间真情实意的美好,让我们看到马背上的民族,那份让人咏叹的真情。原野是对比描写的高手,不是戏谑草原人的口吻,而是贴着草原人的言行去书写一个真实写作者的感觉。在城市和草原的对比中,让一个个人物风骨凸显出来。这就使他的散文彰显真实性的存在。原野对散文的贡献,还体现在其原创性上。如其对自然的讴歌,风与草,水与山,马与羊,每一个物相,在原野的语言符号里都是一面崭新的旗帜,这就让他的散文充满耐嚼的味道。语言的张力,更多来自于作者的原创,而非你抄我,我抄你,掉书袋般的互相标榜。在更多散文家强调古今中外的大量阅读的背景下,原野文字对原创性的坚守,更有一种里程碑式的独创意义。这独创,首先是生活经历提供给作家的丰富宝库,也是原野寻觅出符合自己的创作路径而刻意为之的一条写作通道。在原野的笔下,草原上的物事,是唯美的叠加;草原上的族群,是历史的表达;草原上的静止和流动,带有草原独有的韵致。草原,为作家原野提供了丰富的写作养料,在原野的笔下,草原更加丰富、辽阔起来。憨厚得到赞美、辽阔得到弘扬,清新得以广博。这是属于原野的原野表达,也是一个散文家应有的创意追求。《原野的原野》,更像被风吹得此起彼伏的草浪,书中文章只是大约分了六辑,如六片牧民各自亲近的草场。每个草场内的草啊,接连不断地起伏着,原野没有隔断他们,这是属于原野的草浪,也是属于草原的草浪,在每一块框定的草原上,读者都会寻觅到让城里人久违的惊喜……
原野的文字,无疑是自然的,以自然的风物为刻画对象,以自然的人物为表达空间,以自然的心态书写文字。在自然中完成一位散文家的精神构建。随意的美,不用雕琢,雕琢了就不美了。草原上的一切,来自于自然,就有自然的美丽。原野的那支笔啊,只是把自然真实书写出来。这就构成原野写作的基本风格。
在原野的视野里,凹地的青草是风景,杨树也能明亮自己的身影,行走中处处皆风景。牛让草原更远,月亮在后退中展示皎洁的美。一只鹿,是善良的化身,也是草原人精神的写照。雪地篝火燃起来了,作家感受到了大雁的幸福。抢吃东西的飞鸟,被草原大嫂骂为“王三”,拟人化的书写,让人对飞鸟既恨又怨。月光下的白马是一种象征,而在胡杨之地,你可以感受胡杨的精神气质,胡杨阐释草原悠久的历史。雪也是为孩子降落的,马像白莲花一样诞生在草原上。青草的寂静之美,才能显示星子缀满天空的美丽。曲线形成的山麓里,沉浮起白云,草原静默着,一如很少言语的牧民。作者歌颂唯美的草原,是为了歌颂草原上的人与自然的和谐,在对自然的赞美里,原野感受草原上的一切,是牧民赖以生存的依托。对自然的珍视,让原野把自然界的一切都看作可以倾听的生命,可以对话的人化的自然。作者对草原上原生态之美的赞美,对不断沙化的担忧,对开矿和无休止的建设带来的毁坏,忧心忡忡。草原之美,被人类摧残,原生态被毁坏,人类就最终毁坏掉了自己。原野歌颂草,认为“黑色好像泪水盈满了土地的眼眶”“草是绿色的火,在风和雨水里扩展,一丛一丛的,它们在不觉中连成一片。在草的生命词典里,没有自杀、颓唐、孤独、清高这些词语,它们尽最大努力地活着,日日夜夜”,分明是对自然生命最真实的颂歌!作家写草原,极致细腻之功,“坟上的青草,是生与死的美丽的结合”,作者也像惠特曼一样,追求“话语像草一样朴实”,他的散文,像泛着不同颜色的青草一样自然、美丽,走到了牧民心中。歌唱家腾格尔向别人介绍原野时总爱说——“这是我们蒙古人的诗人”,牧民们认为原野的“诗比一车牛肉干都值钱!”原野对草原上自然物事的描写是风趣自然的,带有精神闪光和感情温度的。所以他会说“一窝粉色的小猪在阳光照耀下的大筐里睡觉;爪上拴绳的大公鸡睥睨四方;白兔在笼子里抓紧时间吃青菜叶子,驴温良地摆出侧脸”,作者不止一次地到河边散步,“看水鸟用翅膀拍打河水。”在人与自然相互交融的草原上,人不是大地的主宰,而是大地的臣民。草原人对草原是恭敬有加的,草原人煮饭,用来搭三角架的石头,用完后都要分散开抛弃很远,不要让后来人再把烧过的石头再一次烧坏了;从草皮上挖出的地洞,也会认真填平、压实,避免草原沙化。草原人把草原像神灵一样始终敬重着。原野书写的自然,就是人膜拜和敬重的自然。
《巴甘的蝴蝶》是草原人与自然高度和谐的缩影,也是草原文化的一个折射。一位草原儿童巴甘的妈妈病重了,妈妈即将离开这个世界的前夕,对儿子巴甘说“每个人有一天都要出远门”“妈妈到了那个地方就不会回来了,每年夏天变成蝴蝶来看你。”幼小的巴甘记在心里,读小学的巴甘,听到老师讲“蝴蝶是蛹变的”就十分愤怒,一口咬住老师的胳膊;初一时当巴甘成为邵逸夫奖学金获得者,赶到青岛参观昆虫标本时,看到“大玻璃柜子里沾满了蝴蝶,大的像豆角叶子那样,小的像纽扣,有的蝴蝶翅膀上长出一对圆溜溜的眼睛”巴甘心里咚咚跳,他迷惑着,认为蝴蝶迷路了,“巴甘把兜里的钱掏出来,用纸币和用手绢包的硬币”捧给讲解的老师“求您一件事,请把它放了吧!”“放了吧!让它们飞回草原去!”巴甘的蝴蝶,不光象征着母亲,也象征着草原自然生命与人合二为一的意象。读来令人震撼。我是流着泪读完此文的,我之叙述可能拙劣一些,而在原野的散文里,如此行云流水般的文字,俯拾即是。巴甘感伤的呼喊,不能不让每一位阅读者动容!
原野是歌颂自然的高手,也是草原的生命之美的展示,草原时刻在催生着作家的想象。他写胡杨,不是单纯地描摹胡杨的外在形状。他写道“假如黄杨有灵魂、灰羽鹤有灵魂,野兔、芦苇有灵魂的话,如今它们一起附体在胡杨树上,胡杨死后为什么不倒?倒了为什么不烂?它实在是有话要说,是无数野生动物与植物的灵魂请它们保持苦痛控诉的姿态留在人间。有胡杨的地方,都是动植物们的受难地”——这样的语言,是属于原野的;作者写鹿,也人格化了。作者这样写道“动物的动,对鹿应该改成尤,鹿是尤物,比人物还要好看,更多纯良”语言质朴而又干净,胜过多少修饰百倍的溢美之词;而在《马双题》里,作者介绍了汉语“马上”这一表达时速的副词的来历,进而说“马上的人,眼光落在远处,蒙古人进城,眼睛也望着远方,这是马上的习惯”,有隽永的意味;作家写道:以人为本很可笑,发出了“人或可是人的榜样,怎么可能是万物的主体与主宰呢?成了本?马、小鸟、蛇、桦树和石砌的水井都无衣裳,带着先天的优越“。作者认同自然之美的完善,不穿衣服的动物是美的,而不穿衣服的人却是丑的。即使植物中,“所有的花朵都有好看的衣裳”。
原野用自然的心去感受自然,赋予草原上的一切物事以生命的感觉,这就让他所写的一切具有了与人的生命一样的质感。作者行文语言有时是幽默诙谐的,有时又是沉思叹惋的,更多时候,他带着读者一同去细细地感知知这草原上所能见到、闻到、听到、感受到的那些生命,把这些作为他书写的基本元素,赋予万物以生命体本该有的平等和尊重,以这样的慈悲胸怀描写草原上的一切,就让原野的原野上绽放出自然的花朵!
原野的散文在自然书写里,将人性的光辉自然显露。让原野的语言属于原野而自成风格。原野写草原上的母亲,就像滋润青草成长的大地,无论是自己的母亲,还是士兵的母亲,还是母亲群像,都带有草原独有的生活气质。一位士兵,三次逃离军营,就是为了回家看望草原上生活的母亲。而士兵的母亲,为了不让儿子挂念,也到部队上找寻儿子。这对母子的亲情,原野在他的散文《梦里鲜花开放》里,娓娓道来。军纪是要开除士兵海山的,但“海山见到坐在椅子上的母亲,蹲下把头扎进母亲的怀里,我们都感动了。”爱母亲的士兵,有着善良的基因,“海山见到妈,如虎添翼,多苦多累都不怕”,母亲是安泰的大地,唯有这样,鲜花才能在梦里开放。正像作者所言。“这里有彻底的纯朴,善良是纯朴里面的核,像琥珀里面的黄金”正因如此,蒙古人都爱自己的母亲,孝敬,成为草原人的共性。作者在叙述自己的母亲时说到“我妈像蚂蚁一样辛苦七十多年而没养成蚁王的习性,还在忙”“我妈如蚁,没有时间抬头看天,只在忙”,“如果我妈是一只鸟,一定从窗户飞出飞入无数次,把所有好东西拿回来给自己的儿女,不管飞多远。”作者善于用平凡的事物比喻妈妈“我妈像一只在林中结网的蜘蛛,把四面八方的亲戚串联到一起,共同吸吮网上的露水”,又说“家是碗,母亲是碗里的清水”,作者顺手牵来的比喻,妥帖自然,构成原野的写作风格,这样的母爱,才会让儿子“做一个好人,诚实、善良、本分,才要做一个有文化的人”才能有“清白处世,是钱买不来的福分。”也才能拥有坚定的信念——“保有家庭的全是人间最宝贵、也是最不容易做到的盛事”。草原是众多善良的母亲大地一样滋养万物形成的和谐生态。原野的曾祖母是一位善于讲故事的老人,能把汉语里的古书讲成最流畅的蒙古语言。也正是这样一位曾祖母,把成吉思汗这样一位中华民族的大英雄,蒙古人的祖先,讲成安详可亲的长者。《从我梦中打马走过》这样写到:成吉思汗的名字,和奶茶与草原联系在一起,和马头琴声与牧人纯朴的脸联系在一起。“每一个出生的婴儿,都有你的轮廓。每一座毡包的梦里,都有你打马走过”,作者写蒙古人的血脉,而不是炫耀祖先。“人活着,祖先的显赫与微末都不是坐标,万事靠自己”。“知道自己的祖先,就在遥远的历史风烟中找到一个原点,也想过从自己身上找到祖先所具有的哪怕是一点点的优秀,比如坚强和质朴,这就足够了,如果没有,就去学习。”草原上的母亲,有着博大、浑厚的爱,能自觉在集市上聚拢剪掉的长头发,就是为了给上学的孩子们买一个好用的黑板;原野眼里的母亲,孕育着万千的生命,也滋养着草原善良的文化。母爱之美的自然流泻,构成原野散文河流一样温润人心灵的质地。
善于用比喻的原野,是散文语言张力无限的探索者,他能说“门和窗户像房子脸上的嘴和眼睛”,原野的散文里,不时给读者跳跃的意象之美,让他不同于一般的写作者。以这样的语句来描写人物,则让读者在受用的阅读中如沐春风。他的眼睛里始终存在着寻觅的惊喜“有时活生生蹦出一个人,披挂满身故事”,形容一个人“脑袋从什么角度看都是圆的,连眼窝都没有,鼻子只凸出一点儿鼻头,像面捏的”读来像一阵风,风过了,味道却久久挥之不去;一个被称作乌龟的小伙伴“长得像老太太,眼睛长,嘴成一字”,这样貌似自然挥洒的文字,给人阅读上的无限愉悦感。如“我们上学是为了放学”的概括性;“放学乐趣多了,比方说——上副食店看月饼、看点心”所蕴含的欢快背后的酸涩。当他把红牙膏盖儿碾碎,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嫉妒心理,毁坏小伙伴“一个让手电筒光变红”的愿望,多年以后,作者领悟到“嫉妒是一种毒,他会迅速把一个人变得特坏,像我。想到人的品德种种,祈祷上帝,至少别让我生嫉妒心”,作者的反思,没有过多的说教,不是伪者的传统。就是写雪人,也把蒙古人围着雪人跳舞的神情写活了。“雪人脖颈系着蓝纱巾,戴草帽,嘴部镶一圈儿玉米粒”“雪酥化成一滩水,土地潮黑,像春天那样”“雪人升天,吉祥留下了”。最平凡的物事,原野写出了不平凡的意蕴。他写老校长“笑意,像水波纹那样,从眼睛嘴边扩充整个脸膛”,读者会感觉原野手里掌握着语言的魔方“树身闪着缎子似的亮光”“从童年起,我就感受到人心的冷酷深不可测”作者回忆往事“曾不解,这个慈蔼的、老母鸡似的校长,如何会激发别人那么大的仇恨呢?“往事蹉跎,父亲的战友白长岁和爸爸分开二十多年后,专程来拜访,竟然主要因为“我”而来,“白长岁从帆布兜子里掏出一把银锁、一小块麝香和奶豆腐黄油给我,竟没给我爸什么礼物”,原因是二十年前,作为孩子的“我”在大西客栈与白长岁住了半年,白长岁每天给“我”一起上动物园、吃糖葫芦,讲故事、背诗。作者感叹道“人与人之间确乎存在一种不需要理由的想念,不一定和年龄、经历、性别甚至血缘相关。”“一个人如果是一棵树,所念者不单纯是土壤、水分和阳光。如果我是树,也想念我身上落过的小鸟儿,想念风和一去不返的流云。人与人的亲善,并不一定是你对我好,我生感谢,孜孜于施与报。放开眼界看,岁月中那么多温暖的眼神都值得记忆并怀想”,从生活的感触里体悟到“你觉得手有表情,有语言。手用手温说话,没说完的时候它不松开,比嘴里的话更实在。”这让原野的散文,字里行间藏有金句。阿斯汗是“我”的外甥,“我趁阿斯汗熟睡,在其开裆裤的屁股蛋子上用彩笔画出眼睛、宽鼻与小嘴”,打针的护士小姐“高举注射器而来,扒裤子,竟被阿斯汗屁股上的怒目吓了一跳。”散文家就要善于从生活的意趣中找到类似属于散文的表达。原野的创作夹叙夹议,妙趣横生。他写女儿鲍尔金娜,从学校拿回来一个三角形的红旗,姥爷找了一截柳木做旗杆,“菜刀削之,砂纸磨之,若有漆,必将漆之。”舔犊之情,跃然纸上。作者在这样的文章中,也写出了很多意义承载——“一个人不管多么幼小,对荣誉都抱有渴望。而荣誉只在人群共处的时刻才产生。”又说“所谓成熟多是油滑与苟且。事实上,在所谓幼稚的举动下,有许多人完成了成熟世故之人永不可及的事情”,散文之美,就是要从平凡物事里找到真善美的一切。原野善于从自然的书写中感受生活之美。《北京的金山上》是作者写一家人到北京的感受。“时间,在北京穿着厚实的衣裳”“我爸脸上像佛爷似的朴素宁静的笑容,这是蒙古人的笑容。”爸爸是小城的高知,“进北京必要置一身新衣裳”“不是怕城里人瞧不起,是用新衣裳来赞美北京。”“如维也纳人穿礼服参加音乐会一样”。一九四九年爸爸作为蒙古骑兵来北京参加开国大典,在西单两个人花三千块(三角)钱合吃一碗面条,”“历史在北平拐弯和我见面了”爸爸眼里放射神采,奇迹又发生了。原野的书写,就是在这样处处看到随意的语句里,找到表达的突破口。“在蒙古人眼里,金山不是财富,而是圣洁。”他揶揄父亲,去天津治病回赤峰乘俄式马车回家“孩子们追着马车跑。我爸穿白府绸短袖褂子,戴巴拿马遮阳帽坐后厢,左瞻右顾。车停家门口,他双手拎花花绿绿的点心匣子下车”作者笔锋一转“我觉得对我爸爸来说,上天津只算微渺的铺垫,而在家属院的巡礼才是高潮”。语句干净,像一位绝尘而去的君子。写父亲笑话妈妈没有文化,西凤酒读成“西马酒”,“马字披上大氅也不能念马呀?工农干部。”相信读者读到这里,莞尔一笑中,自然会体会到原野捕捉生活细节的功夫。
“爸爸是个受过挫折的人,在和暖之日喜欢在街上溜达,喜欢背手、眯眼,目接天际——这是在草原养成的习惯”。父亲从一位骑兵到一个文化人,“提到马,总是肃然”“蒙古人眼中的马是静态的,安然于天地之间,灵慧而和蔼。与蒙古人一样,它也有性格的另一面,暴躁与拼争”,在人与物的对比中,草原汉子的形象毕现。到牤牛沟去看死去战友的老飞行员老德头,言行更是让人敬仰;说蒙古语的民工“蒙古语的词汇那么轻快地在他们口唇间舞蹈,如春水带走片片桃花。”作者写草原上的男女——“蒙古男人是一见钟情的结晶” “蒙古女人讲究顺从与孝道”“蒙古男人善饮,歌可以化酒,清风明月能化醉”“蒙古女人看男人喝酒,觉得天经地义。蒙古女人不通戏谑之道”“蒙古男人惯常娇纵孩子。男人既是慈父,女人就要做严母”“在牧区,女人很难移情别恋,他们侍奉老幼乃至鸡鸭,这是摆脱不掉的枷锁。”蒙古男人“经常赞美的是马、女人和土地”“蒙古男人的眼睛像火把一样,似乎能烧光他们的衣服和羞涩之心。”“在蒙古男人或者说在蒙古人眼里,窃人财物是不可理喻的一件事”“蒙古人在夏季睡觉夜不闭户”,这样的句子,构成原野书写的基本风格。读原野的散文,就是读草原人的生活,草原上聚居的生命的完美。
如果你读完《瓦尔登湖》再读原野的作品,你就会感觉到原野的血液里实际上流淌着自然主义的热血。草原就是原野的瓦尔登湖啊,原野的草原,自然能走到异国他乡读者的感受中。在摈弃所有的虚假之后,散文写作的光芒,才会真正呈现出来。原野所给写作者的昭示,就是这种无意中的有意,平常中的不平常,随意中的不随意。生活像平静的草原,日夜簇生出青草风流,繁衍着河流流淌,承载着大地和飞鸟的自然风景。散文家的宝库里,应装着世人的快意与向往。原野的草原文化,藏着人类救赎自己的真谛。原野的散文,会赢得更多族群的读者,一如草原夜晚的星空,明丽、寂静而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