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盐城出台金融“良策”助企纾困
2022-04-06 20:43: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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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为进一步强化金融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的支持,日前,徐州和盐城迅速出台金融支持政策,主要通过实施普惠性纾困扶持政策,从加大信贷供给、延长还款宽限期、加大减费让利、优化征信服务、优化保险理赔服务等方面,全力支持相关行业和企业克服困难、稳定发展,努力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徐州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针对本轮疫情对企业的影响,徐州发布《通知》要求各银行机构要加大对重要医用物资、居民生活必需品生产和流通领域的信贷支持,开通绿色信贷通道,合理优化审批流程,促进重要物资稳产保供,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针对徐州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各银行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要做好存量贷款客户排查,重点关注和关心短期无法正常生产和经营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通过采取变更还款安排、贷款展期、无还本续贷、信贷重组等方式支持企业尽快恢复正常运营,并合理取消对逾期贷款加收的各类罚息,适当增加受疫情影响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还款宽限期限。

  各银行机构要按市场化原则,积极支持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期还本付息。要通过推广无还本续贷,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积极支持相关企业渡过难关。对地方法人银行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人民银行将按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激励。要根据前期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实施“小微企业成长金融伴随计划”专项行动,积极响应市场主体融资需求,对符合条件的要及时提供高质量服务。

  为帮扶遇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各银行机构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作用,针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实施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鼓励在原贷款利率水平上进一步降低,在特殊时期最大限度地向实体企业让利,共克时艰。大力推广开展“减租让利”试点,对减免疫情期承租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租金的管理企业,鼓励对新增贷款及续贷给予同期最低利率贷款,或在原有贷款利率基础上下浮10%的优惠。要求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进一步下调担保费率,切实降低遇困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融资成本。

  与此同时,各保险机构也要进一步增加重点领域保险产品供给,加大产品创新力度,提供高效优质优惠的保险服务。鼓励各保险机构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或收入显著下降的客户,制定出台适当延长保险合同缴费宽限期等政策。支持各保险机构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能力,组织做好向疫情严重地区的捐赠活动,积极加大企业财产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业务拓展力度,为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更多保障。

盐城出台金融10条助力抗疫

  4月2日,盐城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盐城市中心支行、盐城银保监分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金融服务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10项举措统筹疫情防控与金融服务保障“两手抓、两手硬”。

  记者注意到,这10条举措具体包含加大中小微企业融资纾困力度、满足防疫抗疫企业融资需求、聚焦重点领域重大项目融资服务、加大对消费领域和乡村振兴的金融支持、加大对出口型企业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保险保障作用、推动向市场主体减费让利、积极发挥地方金融组织作用、区别情况做好征信权益保护工作、提升金融服务便利化水平等方面内容。

  《通知》要求,在加大中小微企业融资纾困力度方面,盐城市各银行保险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以调整区域融资政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提高当前疫情防控期间金融供给的适应性。地方法人银行积极用好普惠型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支小再贷款货币政策等,加力支持小微企业。

  对此次受疫情影响出现经营困难的盐城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压贷,积极做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到期的接续转换,灵活采取展期、借新还旧、无还本续贷、变更授信品种、调整还款方式、适当下调贷款利率等形式,保持对融资客户信贷政策的稳定性,有效缓解相关市场主体的融资困难。鼓励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主体还款给予适当宽限期,不纳入违约客户名单,不进行分类下调,适当提高对中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的容忍度。

  (江南)

标签:疫情;银行机构;盐城
责编: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