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日前,家住连云港的刘先生向江南服务热线投诉称,十年前他为连云港开发区连云新城示范项目做市政工程,该项目在2014年7月就竣工移交给建设方通车使用,可工程队还有六七百万元的机械费及农民工工资至今没能拿到。“中秋节前债主纷纷上门讨债,无奈之下,我只好卖了自己的奔驰550,因为急卖,价格才十几万元。”刘先生表示,为了还债他只能忍痛割爱!
包工头艰辛讨要“被拖欠工程款”
2010年,连云港开发区在连云新城汇海路做市政建设工程,由连云港开发区和中交连云港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建设,中交一航局中标后,作为总包方于1月18日将汇海路二号桥梁工程及汇海路新建工程南段道路雨污水、箱涵等工程分包给南京海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总价为5446万元。海通公司将该项目的劳务及机械部分由刘先生负责实施。
刘先生告诉记者,因自己还有六七百万工程款没有拿到,十年来拿高利贷支付了部分工人工资和材料费,如今是债台高筑,到今年9月份,他已无力再应对登门讨债的人,只好再一次找海通公司讨“拖欠的工程款”。
总承包方与建设方“相互踢皮球”
记者陪同刘先生找到海通公司连云港分公司的姜总经理,刘先生希望能够讨回一部分工程款,节前用于还债。“2014年7月该路段已经通车使用了,但直到现在我们才拿到73%的工程款,中交一航局仅已计工程量还欠了我们1378.93多万元工程款。”面对刘先生的讨要,姜总显得也很无奈,他介绍说,“已经十年下来了,中交一航局还没有和我们做结算,前几年每年还能给一点,从去年开始就一分钱也不给了,他们还相互踢皮球,中交一航局以中交连云港建设投资公司没付款为由,拒绝付款给我们海通公司。”
在中交连云港建设投资公司了解情况时,一位分管财务的汪姓女领导对记者表示,她们公司已经支付给中交一航局工程款总数的93%。至于中交建一航局为何拖欠海通公司工程款以及后者拖欠刘先生的款项,该领导表示并不知情。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不能成一纸空文
据了解,今年国务院制定出台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于 2020 年 9 月 1 日 起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工程款不得超过 60 天支付,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工程款;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对于拖欠工程款的单位,中小企业可以相关单位投诉,对于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南京海通公司表示,他们希望长期拖欠工程款的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能够拿出有责任担当的央企风范,依法履行合同,让跟着他们干活的企业能够正常运转,正常支付工人工资,落实好国家“六稳六保”的发展战略,促进社会和谐。
这笔千万工程款久拖不结,究竟是何原因?包工头刘先生还要等到几时才能拿回款项回归正常生活?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龚维文 周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