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为贯彻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促进社会诚信建设,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南京高淳法院积极落实企业信用修复“暖企”行动,发出首份《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告知书》。
5月13日,高淳法院向某企业发出《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告知书》,给予企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宽限期,在充分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设置缓冲期,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据悉,2021年9月,经高淳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定,该企业欠付30余名员工工资共计70余万元。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该企业积极筹款并按期支付了前五期劳动报酬共计60余万元。今年3月,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因疫情滞留上海,企业货物又因物流限制等原因无法及时交付,导致回款困难,影响了和解协议的履行。综合案件的实际情况,高淳法院实地走访调查了该企业的生产经营真实情况,与员工们多次进行沟通解释,最终决定给予该企业45天的宽限期。
(陈妍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