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最新提醒 春节期间,南京这些区域禁放烟花爆竹
2021-02-03 21:29: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宁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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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昨日,记者从南京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自2020年1月1日起,南京市浦口区全面禁放烟花爆竹,江宁、六合、高淳禁放区域相继扩大,提醒市民注意。

  自今年1月以来,南京禁放工作持续推进,共排查易燃易爆、文物保护等禁放重点保护单位2317个,逐一签订责任书,开展安全检查,落细落实安全责任和措施。南京市禁放办还多次组织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和消防救援等部门,对非禁放区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开展抽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防范隐患和产品质量问题落实整改措施。禁放办已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印制8万张“禁放标识牌”发放各区。南京市公安局还组织社区民警向警务责任区居民住户发送短信、微信进行宣传,扩大覆盖面。

  据了解,2021年是南京市全面禁放烟花爆竹的第七年,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强化禁放工作的落实:一是强化专项整治。将持续压实措施,对违法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发起专项整治攻势;于春节期间组织联合执法力量每天上路开展执法巡查,及时发现、查处、取缔流动兜售、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强化安全检查。结合当前正在常抓不懈的公共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将禁放烟花爆竹工作融入其中,将安全隐患的排查、发现、整改工作贯穿始终,全面加强各行各业“防火、防事故”安全检查,特别是针对易燃易爆、文物保护等七类重点单位,严格督促落实安全防范主体责任。三是强化执法查处。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一律依法给予处罚,对流动占道违规兜售烟花爆竹摊点一律依法查处取缔,对在易燃易爆场所、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部位销售、储存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南京市禁放办请广大市民和在宁过年的外地朋友,自觉遵守南京市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对积极举报违法违规销售、运输、储存、携带、燃放烟花爆竹的群众,一经查实,南京警方将继续予以奖励。

  宁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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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禁放烟花爆竹区域公示

  全域禁放的区:江北新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雨花台区、浦口区。

  部分区域禁放的区:栖霞区:迈皋桥、燕子矶、马群、尧化、仙林街道区域、栖霞街道的绕越公路以内区域以及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绕越公路以内区域。

  江宁区:(1)东山街道:行政区域全境。(2)秣陵街道:殷巷、东南、下墟、长山、青源、胜太、湖滨、秦淮、太平、牛首、童前社区全部区域,以及家园、双金社区部分区域(具体为洋山河以南、机场高速公路以东、秣陵新河以西区域)。(3)淳化街道:杨村、方山、横岭、成山、桥头、陵里、王墅、永宁、科苑、大学城社区全部区域。(4)麒麟街道:麒麟门、麒麟铺、泉水、建南、晨光社区部分区域,具体为北至沪蓉高速公路,东至东郊小镇小区围栏(含东郊小镇、银亿东城小区全部)、绕越高速公路—天泉路—东麒路交界;南至麒麟街道与东山街道交界处;西至麒麟街道与栖霞、玄武、秦淮区交界处。(5)禄口街道:茅亭、白云路、永兴、机场、钟村、陶东、秦村、高伏、群力社区部分区域,具体为北至来凤路、信诚大道、天禄大道交界,东至信诚大道、天禄大道、令桥路、永欣大道交界,南至沿溪路、禄口大街、永欣大道交界,西至来凤路、高伏社区边界。

  六合区:机场东路招兵河路口—机场东路沿线以南—机场东路与方州桥路口—机场东路沿线以西—机场东路与雄州东路路口—雄州东路沿线以北—雄州东路与宁六公路路口—宁六公路沿线以西—宁六公路与宁连高速路口—宁连高速沿线以东—宁连高速与滁河交汇处—滁河与招兵河交汇处—招兵河沿线以东—机场东路招兵河路口的合围区域。宁连公路与滁河交汇处—宁连公路沿线以东—宁连公路与宁启铁路交汇处—宁启铁路沿线以南—宁启铁路与沪陕高速交汇处—沪陕高速沿线以西—沪陕高速与滁河交汇处—滁河沿线以西—滁河与槽坊河交汇处—槽坊河沿线以北—槽坊河与宁六公路交汇处—宁六公路沿线以西—宁六公路与马汊河交汇处—马汊河沿线以北—马汊河与宁启铁路交汇处—宁启铁路沿线以东—宁启铁路与滁河交汇处—滁河沿线以东—滁河与宁连公路交汇处。(说明:禁放区域红线横跨的自然村,该自然村全部纳入禁放区域,另外鹭岛荣府小区也全部纳入禁放区域。)

  溧水区:246省道以西、无想山以北、宁宣高速以东、常合高速以南的合围区域。

  高淳区:石固河以西、湖滨大道以北(含湖滨大道)、官溪河以东、溧芜高速公路以南(含淳溪街道花奔村赵村)合围区域;高淳经济开发区企业及工地,石固河以东、凤山路以南、永城路以西(不含丁檀村、夏家宕自然村)、湖滨大道东延至致富路、芜太路、花山路以北合围区域(以上均含道路)。

  宁公宣

标签:南京市;禁放;烟花爆竹
责编: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