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在全国率先立法
规范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
政府投资工程实施集中建设管理是全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要求建立的一项创新制度。10月24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王学锋介绍解读《江苏省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全国首个规范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的省级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对于提升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和管理的专业化水平,提高综合效益,防范各类风险,将集中建设管理纳入法治轨道具有重要意义。
联动打造高质量社会民生工程
据王学锋介绍,全省目前已有集中建设监管单位155个、实施单位645家,从业人员约3万人。2019年以来,全省实施集中建设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3114个,总建筑面积1.26亿平方米,总投资8474亿元,获国家级奖项24个、省级奖项190个,集中建设工作呈现“全省联动、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
从省级层面来看,省政府成立省级政府投资非盈利工程集中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动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构建全省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工作机制,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设立了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处,加强集中建设工作的指导监督是一大亮点工作。在各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督促下,省级项目的实施单位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监督保障省级集中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已交付项目中,未出现“三超”现象,平均节资率达10%以上。
市县各地也在积极推动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工作落地落实,如南京市构建集中建设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加强项目全过程信息跟踪和动态考核监管,确保建设项目手续合法合规、建设投资可控与过程管理科学有效。苏州市出台有关实施单位的管理考核办法和评分轮候规则等多个配套文件,将项目分配、督查考核、施工管理、交付使用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王学锋表示,通过近些年的工作实践,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组织方式显现出独特优势,项目管理的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建设工程品质和投资效益大幅提升,打造了江苏开放大学新校区项目、省中医院牛首山分院项目等一批高品质社会民生工程。
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办法》包括总则、集中建设的实施、集中建设的监督管理以及附则,共四章28条。
关于政府投资工程所涵盖的基本内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张钧告诉记者,根据国务院政府投资条例和本次颁布的《办法》,政府投资工程指的是在本行政区域内使用预算安排资金进行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等非经营性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指各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办公、业务、运管和相关社区工程,包括教育、科技、民政、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工程,以及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工程。
张钧指出,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核心理念是“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目标是“提升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和管理的专业化水平”,提升投资的效率,防范建设风险。全省率先在全国开展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的创新探索和实践,形成较为完善的省级政府投资工程机构建设的管理制度。
经过五年来的工作实践,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已显现出独特优势,工程建设的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成本得到有效管控,建设工程的品质和投资的效益大大提升,是一项被实践证明符合江苏实际且行之有效的创新制度。通过本次立法将这项制度固化下来,为下一阶段全省深入推进工程集中建设工作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江南时报记者 钱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