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获悉,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扩大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
通知明确,今年江苏继续对农机购置补贴品目范围和补贴标准进行调整优化,突出支持粮食和生猪生产两个重点,兼顾设施农业、渔业等机械化,将支持生猪等畜产品生产的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机具装备纳入补贴范围。调整后,江苏补贴15大类37个小类117个品目,较上年方案增加47个。
根据各地植保无人机补贴试点调查摸底情况,今年江苏植保无人机试点县(市、区)扩大至76个,计划补贴植保无人机台数为3927台。继续做好茎叶类蔬菜收获机、自走式升降作业机、纯电动自走式喷杆喷雾机3个农机新产品的试点补贴工作。对通过农机专项鉴定的自动直行乘坐式高速插秧机、油菜毯状苗移栽机、畜牧业洗消设备、畜禽精准化饲养设备、水体净化设备、智能投饲机、水草梳清机、畜禽尸体冷藏设备、秸秆剪切机、常温粮食干燥机等10个产品,参照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方式操作,补贴资金规模全省控制在已下达各地的1.5亿元以内。
通知规定,江苏全年受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推广使用手机APP等信息化技术,开展非现场补贴申请、补贴机具核验预约等服务。全面实行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常年连续开放,全面实行企业网络投档常年受理,将补贴受益信息公示时间压缩至20天。同时,加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和风险防控,要求进入补贴品目的农用挖掘机在出厂时必须安装卫星定位系统。
交汇点记者 王建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