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年审理知识产权案件20249件
2020-04-23 09: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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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时报讯(记者 许尽义 通讯员 沈法宣) 网游《花千骨》“换皮”抄袭《太极熊猫》,用户上传侵权视频百度网盘不担责,爱奇艺输了“鬼吹灯”版权战,首例法院要求天猫“恢复链接”案……4月22日,江苏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2019年江苏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情况。多个案例曾引发广泛关注,在行业内引起很大反响,其中,网游《花千骨》抄袭案入选全国法院2019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

2019年,江苏法院受理与审结的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均持续稳定上升,共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0249件 ,同比上升1.56%,其中,新收知识产权案件18798 件。审结17706件,同比上升4.6%。

从案件类型来看,一审案件中涉著作权纠纷数量占比依然稳居首位,互联网领域新型纠纷多发频发,涉商标权及技术类纠纷数量呈现不同程度下降,涉特许经营权纠纷增幅较大,这说明随着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强形成了有效的震慑。

刑事案件方面,江苏法院新收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继续保持较高增长态势,由2017年的328件上升至583件,年均增长33.32%。其中,涉商标权刑事案件占96.29%,涉著作权刑事案件占3.18%。涉商标权刑事案件中,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占比最多,达50.83%,主要涉及农药、酒类、化妆品、保健品等行业。此外,数据显示,2019年,江苏法院新收涉外涉港澳台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452件,同比上升142%。

典型案例>>>

网游“换皮”抄袭被判赔3000万

【基本案情】

苏州蜗牛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手机游戏《太极熊猫》最早版本于2014年10月31日上线;成都天象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象公司)、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奇艺公司)开发的手机游戏《花千骨》最早版本于2015年6月19日上线。2015年8月5日,蜗牛公司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认为《花千骨》手机游戏“换皮”抄袭了《太极熊猫》游戏,即仅更换了《花千骨》游戏中的角色图片形象、配音配乐等,而在游戏的玩法规则、数值策划、技能体系、操作界面等方面与《太极熊猫》游戏完全相同或者实质性相似。蜗牛公司要求天象公司、爱奇艺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在公开媒体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3000万元。

法院查明,《花千骨》游戏与《太极熊猫》游戏相比,其中有29个玩法在界面布局和玩法规则上基本一致或构成实质性相似;另外《花千骨》游戏中47件装备的24个属性数值与《太极熊猫》游戏呈现相同或者同比例微调的对应关系;《花千骨》V1.0版游戏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存档资料中,功能模块结构图、功能流程图以及封印石系统入口等全部26张UI界面图所使用的均为《太极熊猫》游戏的元素和界面。同时,在新浪微博以及IOS系统《花千骨》游戏用户评论中,亦有大量游戏玩家评论两款游戏非常相似。根据查明的双方间总收入分成,并结合其他查明事实以及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等因素,全额支持了蜗牛公司3000万元赔偿的诉讼主张。

【典型意义】

本案是我国首例通过判决明确网络游戏中玩法规则的特定呈现方式,可以获得著作权法保护,“换皮”抄袭系著作权侵权的一种方式。本案对此种侵权行为判决3000万元的高赔偿额。判决后,在业内引起广泛反响。该案入选全国法院2019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十大案例。

近年来,我国网络游戏产业发展迅猛,网络游戏作品的知识产权价值越来越高,侵权手段也越来越隐蔽。本案判决对网络游戏知识产权保护作了有益研究与探索,是对当前网络游戏技术发展的积极回应,对推动网络游戏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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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钱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