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固锝:交易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
2020-08-03 11:10:00  作者:江南  
1
听新闻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苏州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昆山双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汪山、周欣山、唐再南、周丽、苑红、朱功香、方惠、陈华卫、辛兴惠、包娜、段俊松购买其持有的苏州晶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45.2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二、本次交易相关进程

2020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并于2020年4月24日披露了《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

2020年5月26日,公司披露了《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对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进行了公告说明。

2020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并于2020年6月1日披露了《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公告。

2020年6月1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20】第1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积极认真的核查、分析和研究。

2020年6月16日,公司公告了《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并根据回复内容对本次交易报告书的草案进行了修订。

2020年6月19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报告书草案及相关议案。

2020年6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1673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决定对本次交易的申请予以受理。

2020年7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67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积极认真的核查、分析和研究。

三、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原因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第六十三条规定:“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资料在财务报告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可申请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至多不超过一个月。”受新冠肺炎疫情因素影响,财务数据加审工作尚未完成,本次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主要原因如下:

1、今年春节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及相关防控工作的影响,各相关单位均采取了一定措施,减少人员流动及聚集,中介机构工作存在较多采用远程办公的方式进行的情况,工作效率受到一定影响。

2、受到疫情影响,北京部分地区采取了限制出入、居家(集中)隔离等措施,往返交通出行受限,导致部分中介机构项目组人员无法按原计划正常到位,中介机构发送询证函的回函时间及实地走访等工作进度受到一定影响,中介机构推进审计、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的时间相应延迟。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之相关规定:“(二十一)适当放宽资本市场相关业务办理时限。适当延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财务资料有效期和重组预案披露后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限。如因受疫情影响确实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司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交易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1个月,最多可申请延期3次..”。据此,公司特申请本次重组的审计报告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1个月,即有效期截止日由2020年7月31日申请延期至2020年8月31日。

四、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对公司本次交易的影响

1、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会计基础规范。同时,新冠疫情影响情况在本次重组报告书中已进行信息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标的公司经营状况正常。

已披露的经审计财务数据、评估报告、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具有延续性和可参考性。

2、疫情对公司本次重组更新财务资料的审计工作造成了一定影响。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后,公司将竭尽全力与各中介机构落实相关工作,积极推进本次重组有序进行。

3、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江南

标签: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进程;交易报告书
责编:尹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