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纠纷、股票异常、连续亏损…… *ST长城如何化解种种危机
2020-07-31 17:36:00  作者:尹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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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ST长城(证券代码:002071)发布公告称,与光大银行苏州分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作出判决,公司将依据判决结果偿还全部债务,并解除了因上述融资事项而形成的各项义务,这也将投资者视线重新拉回至这家“风雨飘摇”中的影视公司。

负面缠身 *ST长城屡陷金融纠纷

实际上,这不是*ST长城今年首次陷入金融纠纷当中。

3月18日的公告称,控股子公司淄博影视城与华潍租赁潍坊分公司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作出判决,淄博影视城需支付租金 36894013.4 元及首期欠付租金违约金,并支付律师代理费、保险费合计 63750 元。

4月22日,公司再发公告:此前将持有的淄博新齐长城影视城股份有限公司83.34%股权质押给建行西湖支行,用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影视”)的融资事项提供质押担保。由于东阳影视到期债务未清偿,公司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诉讼文件。

随后,公司又陷入与中行浙江省分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5月15日,公司发布公告称,根据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的判决,公司需归还中行浙江省分行贷款利息、罚息、复利合计 767994.13 元。加上此次对光大银行苏州分行的贷款赔偿,*ST长城今年上半年可谓是官司缠身、负面不断。

此外,*ST长城也受到了监管机构的调查:今年4月11日收到调查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4月21日,因子公司股权冻结信息披露不及时、诉讼事项信息披露不及时这两项违规行为,*ST长城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披星戴帽 2个月内股票交易异常波动7次

让*ST长城头疼的,除了巨大的赔偿额,还有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5月22日起,公司先后7次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以7月6日晚间发布公告来看,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7月3日、7月6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同时公司股票于7月2日、7月3日、7月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日均换手率与前五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超过30倍,且累计换手率超过20%。

业内人士指出,如此频繁的股票交易波动,主要源于该公司被“披星戴帽”。在6月19日临时停牌一天后,“长城影视”于6月22日如期复牌。然而。复牌后“长城影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名称正式变更为“*ST长城”。

究其原因,在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18年度至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为负值,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于2020年6月19日停牌一天,自2020年6月22日复牌后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持续亏损 出具“无法表示意见”专项说明

6月19日,*ST长城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并在之后的6月29日更新。内容显示,*ST长城2019年的营业收入为4.91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6.0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63亿元,而2018年*ST长城也是亏损了4.31亿元。也就是说,公司连续两年均为亏损。6月19日,*ST长城“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专项说明”,给出审计意见的是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据中天运描述,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包括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违规对外担保、剧组资金收付、商誉减值测试、函证受限情况、其他报表项目审计受限情况。由于这个“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董事陈向明还专门表示了自己“无法保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记者查询发现,*ST长城虽然在5月中下旬至6月上旬,因“网红+直播+短视频”的时髦概念有一波业绩拉升,但总体来看,今年上半年依旧处于亏损状态。7月14日,*ST长城发布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显示,上半年亏损额为3,500 万元至4,000 万元。

对于上述金融纠纷、股票交易波动事项,该公司有何回应?接下来,又将采取哪些举措发展业绩?截至发稿日,对方未有回应。

江南时报全媒体记者 尹丹丹

标签:长城;股票交易;影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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