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六五网:因股份回购承诺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0-07-30 09:42:00  作者: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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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健、魏子石、言等、巴海宾履行其与公司签订的《江苏贝客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中的回购股权承诺,即按照投资协议所约定的价格回购公司所持有的贝客邦20%股权,同时公司进行了财产保全。公司近日已收到了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2020)苏01民初2056号)等相关材料。

本案的诉讼当事人

原告: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新东路,法定代表人:胡光辉

被告:王健、魏子石、言等、巴海宾

有关纠纷的起因

2017年10月18日,公司与四被告签订《江苏贝客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协议》。根据各方约定,公司以现金方式向江苏贝客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人民币125,000,000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贝客邦20%的股权;同时被告方在协议中就双方确定的指标做了考核承诺,如在约定期限内未能达到所承诺的考核指标,四被告承诺回购公司所持有的贝客邦股份。

公司已按约实缴全部投资款,各方于2017年11月24日办理了增资及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最新出具的审核报告,截至2019年末,贝客邦未能完成约定的核心考核承诺,已触发股权回购条款;因此公司按照协议约定,在今年5月下旬以书面形式通知要求四被告履行回购义务;随后原被告双方开展了多轮磋商,但由于四被告之间的意见一直未能协调一致,因此公司才寻求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四被告根据投资协议约定回购原告持有的江苏贝客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的股权;

2、请求判令四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由于在诉讼进程中,对方提出和解,因此双方正处于协商过程中。

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披露的小额诉讼案件共计6件(不含已主动撤诉、和解),其中以公司为原告的小额诉讼、仲裁案件共2件,诉讼金额总计约86万元;以公司为被告的小额诉讼、仲裁案件共4件,主要是著作权纠纷,诉讼金额总计约79万元。

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由于目前上述事项尚在调解过程中,暂无法准确估计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损益的具体影响金额。公司将积极跟进该案件的进展情况,并按会计准则的要求及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南

标签:诉讼当事人;被告;投资协议
责编:尹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