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化纤:全资子公司转让所持南京法伯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
2020-07-15 10:08:00  作者: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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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金羚生物基纤维有限公司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其所持的南京法伯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并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挂牌价格、签署相关协议、办理股权过户手续等。

本次股权转让是落实公司转型升级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盘活存量资产,亦可实现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公司的未来发展。

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进展

1、2020年5月19日,公司所持南京法伯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挂牌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挂牌转让参考价格为13,008.73万元。

2、经公开挂牌,兰精(南京)纤维有限公司被确认为该项目受让方,股权转让的最终成交价格为13,008.73万元。

3、2020年7月10日,南京金羚生物基纤维有限公司与兰精(南京)纤维有限公司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鉴证下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

《产权交易合同》主要约定如下: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南京金羚生物基纤维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兰精(南京)纤维有限公司

鉴证方: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条转让标的

本合同转让标的股权为甲方所持有的南京法伯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企业”)100%股权。

第二条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期限

1、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南京法伯耳纺织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南京法伯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19】第106号)对标的企业全部资产和负债的评估,并经南京市国资委备案,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10月31日,标的企业按成本法评估后的净资产合计为人民币13008.73万元,其中转让标的股权所对应评估值为人民币13008.73万元。

2、按照国有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定,甲方通过鉴证方以公开挂牌转让的形式转让标的股权,乙方通过挂牌后协议转让的方式以人民币13008.73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叁仟零捌万柒仟叁佰元)的价格受让了甲方所持有的标的企业100%股权。

3、关于保证金

乙方在报名时已向鉴证方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301万元。甲乙双方同意并由乙方授权给鉴证方,将上述保证金1301万元于本合同生效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划转至甲方指定账号,转抵乙方向甲方支付的首期交易价款。

4、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次日的5个工作日内,将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约定的价款(扣除第二条第3款涉及的1301万元保证金)即11707.73万元,一次性支付到鉴证方指定账号(户名: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江东中路支行;账号:320006613018010009990),鉴证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交易价款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支付的当期交易价款划至甲方指定账户。

江南

标签:;13008.73; ;人民币 ;甲方
责编:尹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