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江股份: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2020-07-07 09:48:00  作者: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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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胡震先生在内的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除胡震先生之外的其他发行对象的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除胡震先生以外的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发行人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将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其中,胡震先生承诺以现金方式、按照与其他认购对象相同的认购价格认购,并承诺不参与竞价过程且接受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胡震先生的认购总额不低于5,000.00万元且不高于10,000.00万元。(均含本数)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胡震先生同意以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本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将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38,421,420.00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要求为准。若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权回购注销等事项引起公司股份变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将做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38,421,420.00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要求为准。若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权回购注销等事项引起公司股份变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将做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7,200.00万元(含本数)

江南

标签:发行;中国证监会;认购
责编:尹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