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博信:因合同纠纷,收到仲裁申请书
2020-06-16 10:23:00  作者: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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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收到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就申请人厦门市恒创瀚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根据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厦门市恒创瀚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起的仲裁理由为:申请人系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根据被申请人的指示,申请人于2018年12月12日,代天津市天顺久恒通讯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向被申请人的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860万元;于2018年12月19日至24日,代天津航思科技有限公司向被申请人的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共计人民币2,020万元;于2018年12月26日、2019年1月9日及2月21日,向天津市吉盛源通讯器材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共计人民币6,000万元用于支付被申请人的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货款。上述款项合计人民币8,880万元。2019年4月28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借款协议》,约定上述人民币8,880万元属于被申请人向申请人的借款。

就上述借款合同纠纷,申请人向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具体请求内容如下:

1、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欠款本金人民币8,880万元,及上述款项自2020年1月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付的资金占用期间利息(暂计至2020年2月14日为540,099元);

2、裁决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因办理案件支出的合理律师费100万元;

3、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

江南

标签:人民币 ;仲裁;全资子公司
责编:尹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