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尼机电: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
2020-05-18 19: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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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时报讯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0】28号),证监会拟决定对康尼机电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廖良茂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曾祥洋、陈颖奇、高文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披露公告显示,康尼机电涉嫌两大违法事实:广东龙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昕科技”)将3.045亿元定期存单质押,导致康尼机电披露的《重组报告书》、《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15年至2017年,龙昕科技存在虚增收入、利润等财务造假行为,康尼机电披露的《重组报告书(草案)》、《重组报告书》存在虚假记载。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下达,标志着证监会对此案调查、审理的初步完结。如无较大意外,证监会对康尼机电的正式处罚结果或即将到来。根据相关司法解释,2018年8月23日前买入,并且在2018年8月2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并曾造成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标签:重组报告;证监会;;2017年年度报告
责编: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