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行成功加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
2020-04-23 09:53:00  来源:江苏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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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经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简称自律机制)审议表决,江苏银行与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一并成为自律机制基础成员,是城商行序列中首批进入的三家银行之一。

自律机制是由人民银行牵头发起,金融机构参与组成的市场定价自律和协调机制,目前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合格审慎和综合实力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评估,遴选自律机制成员;组织报出Shibor和贷款基础利率,并对报价行的报价质量进行监督评估;根据央行安排,组织推进涉及市场基准利率培育的金融产品研发创新(例如同业可转让存单准入审批);监测各类金融产品定价情况,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自律管理,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加入自律机制后,江苏银行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自律机制的有关规定,申请参与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和贷款基础利率(LPR)场外报价、发行和交易同业存单等涉及市场基准利率培育的金融产品,并享有参与其他相关业务的权利。这将极大地提高江苏银行在金融系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有利于促进江苏银行强化财务约束,提高自主定价能力,拓展融资渠道,更积极有效地应对利率市场化改革。

标签:自律机制;江苏银行;上海银行
责编:钱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