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通讯员 姜昊 邵臻)近年来,丹阳市公安局把典型选树工作作为加强队伍管理和推动公安工作争先创优的“引擎”,不断探索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通过“选、树、推、爱”四个环节,发现、选树和培育先进典型,逐步引导民警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在全局形成“学有目标、赶有方向”的争先创优氛围,极大调动了全局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一、建立机制“选”典型,突出制度性。
丹阳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典型选树工作,及时建立和健全以局党委统一领导、政工部门主导、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警种积极参与,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的典型选树长效机制,为发现、培育先进典型提供组织保障。
“我们会对先进典型逐人建立管理档案,建立‘先进典型库’,实行跟踪管理,让基层民警和人民群众‘当评委’,把群众满意不满意、认可不认可,作为评价典型是否具有典型意义的标准。”丹阳市公安局政治处组织人事科科长贡浩峻这样介绍。
对老典型,坚持全程跟踪、抓巩固抓提高,对他们作出的新贡献、新业绩,及时跟进宣传,使老典型不断焕发出新光彩;对新典型,坚持面向基层、抓挖掘抓培养,密切关注和跟踪基层单位涌现出来的具有苗头性、可塑性的典型线索,有计划、有重点地培养选树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先进典型。使典型之花常开常艳,人人身边都有典型可学,人人都有机会成为先进典型。
二、夯实工作“树”典型,突出示范性。
按照“面向基层、倾斜基层、服务基层”的要求,丹阳市公安局党委始终把目光聚焦在基层,坚持从一线实战单位中选树典型,在日常工作中挖掘亮点。政工宣传部门坚持深入一线、随警作战,掌握第一手资料,重点挖掘和培养长期奋战在基层一线,业务精湛、作风优良、成绩突出,深受群众喜爱,在实战中脱颖而出的民警。
近年来,队伍中先后涌现出“全国爱民模范”、省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优秀志愿者薛晓静,“江苏公安杰出青年卫士”刘扬,“江苏信访工作先进个人”许符迪,“大爱镇江”年度人物张叶宏,镇江市“十佳女警”宋佩,丹阳市严实和谐好干部刘建中,丹阳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徐超俊等先进典型。
“大力宣传报道身边的典型人物,能起到鼓舞士气、弘扬主旋律的作用。”丹阳市公安局新闻中心教导员王东海说。
三、深化宣传“推”典型,突出先进性。
丹阳市公安局党委坚持多形式、多手段、多角度开展宣传推动工作,扩大影响力,增强感染力,延续生命力。通过开展学习先进活动、举办英模事迹报告会、表彰大会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扬公安先进典型。适时组织民警精心采编先进典型事迹材料,利用公安内网、橱窗、公安微信公众号等载体着力宣传身边的典型,营造浓厚氛围。与此同时,充分发挥党委宣传部门的主渠道作用,争取上级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主动占领宣传阵地,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微博、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媒体多维度立体化宣传平台,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集中宣传报道典型的先进事迹,使先进典型在报纸上有名、电视上有影、大会上有声,不断扩大先进典型的感召力,达到“墙内开花,内外都香”的宣传效果,生动展现丹阳公安的良好形象。
今年以来,丹阳市公安局共计在中央级媒体报道159篇次,省级媒体报道251篇次,镇江市级媒体报道299篇次,最大限度传播丹阳公安正能量,最大限度占领舆论主流声音。
四、强化管理“爱”典型,突出关怀性。
丹阳市公安局党委坚持用感情关爱典型、用事业培养典型、用待遇激励典型,鼓励干部甘当先进、不断超越自我,永葆典型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同时不断建立健全典型回访联系制度,按照荣誉级别,明确领导联系对象,切实加强日常的联系和指导,通过多种形式,一如既往地严格管理和教育,促使典型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永葆典型的先进性,防止出现思想滑坡、工作不力、示范作用弱化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