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从无锡市滨湖区司法局获悉,针对当前在民事、行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不少当事人诉讼能力不足,且因经济困难等没有诉讼代理人参与,导致案件审判效率不高、对弱势群体诉讼权益保障不充分的情况,8月28日,该局与滨湖区法院联合制定并发布了一项新规定扩范围、降门槛让法律援助惠及更多人。
“该规定填补了民事、行政、刑事附带民事等诉讼活动中的法律援助空白,是能解特定弱势群体燃煤之急和维护当事人切身利益的主动作为,是切实‘为群众办实事’的务实举措。”据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衔接工作的规定》,通过借鉴刑事诉讼指定辩护人制度,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民事、行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法律援助工作,更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该规定的保障范围覆盖了无锡市范围内学习、工作、生活、开展经营活动的经济困难或者诉讼能力显著不足且正当权益难以保障的当事人,将在本地学习、工作、生活、开展经营活动的无锡新市民均纳入诉讼权益保护范围。滨湖区通过创新司法为民举措,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
据悉,滨湖区司法局与滨湖区法院建立了联席会议和互报、共检机制。区司法局定期邀请区法院对律师进行法律援助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各自将指定法律援助律师出庭的时间、案由等情况汇总成表,相互报送核实;区法院定期邀请区司法局共同召开联席会议,就每季度法律援助的开展情况,包括指派律师的工作表现、存在的问题及其他事项等进行核实和意见交换;实现法律援助工作反馈评价机制的全覆盖,促进法律援助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
马某在无锡某建筑装饰装潢有限公司上班,公司确认结欠马某40450元未支付,因马某此前已向无锡市滨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该委以双方不存在争议为由出具了不予受理通知书,故马某向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立案过程中了解到马某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建议其向滨湖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滨湖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起草了相 关法律文书,至滨湖区人民法院参与本案诉前调解,后因该公司未按约履行 ,被法院立案强制执行。
据了解,该规定实行以来已经办理转交法律援助案件3件,其中两件为劳资纠纷案件,一件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 邓力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