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对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2021年,苏州市市场监管局在2020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71项“免罚轻罚”清单基础上,制定了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80项“免罚轻罚”2.0版清单,对“免罚轻罚”清单的适用法条作了进一步明晰与修订,对适用范围进行了进一步扩展,尤其在标准化、能效标识等领域,首次设定了免罚情形。
据统计,2021年第一季度,苏州市场监管系统适用“免罚轻罚”清单2.0版,作出不予处罚案件127件,从轻处罚案件552件,减轻处罚案件305件,涉及金额7400余万元。案件分布在全市各区(县),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的各个领域,主要违法行为包括绝对化广告用语、无照经营、虚假宣传等,共有900余家企业受益,其中以小微企业为主,占比达到90%以上。
下一步,苏州市市场监管局将结合最新公布的《行政处罚法》“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及“免罚轻罚”原则性规定,全面贯彻落实已有制度,并探索对“免罚轻罚”清单实施动态调整。苏州市场监管系统还将进一步聚焦“免罚轻罚”清单实施指导,采用数据分析、典型案例汇编、工作点评等方式,推广工作经验,确保监管有精度,执法有温度,打击有力度,服务有深度,为打造苏州最舒心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赵子锐 孟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