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司法局提升社区矫正“禁止令”执行成效
2020-12-30 21:00: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万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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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为防止社区矫正对象“重操旧业”,提高社区矫正工作实效,张家港市司法局严格落实“禁止令”,通过走访、教育、执行三项举措,增强监管工作针对性。

  加强专项摸排走访。在前期对社区矫正对象从业情况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加大对被判处禁止从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禁止从事与处置危险废物和排污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等类别的社区矫正对象的走访力度。通过对社区矫正对象目前从事的职业、主要经济收入来源等角度,深入了解他们的生活状态、经济来源和“禁止令”执行情况,确保被执行“禁止令”社区矫正对象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

  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组织全市16名被判处禁止令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专题警示教育,通报社区矫正对象因违反“禁止令”被处理的相关案例,宣读“禁止令”的相关管理规定,告知其违反“禁止令”的严重后果,警示社区矫正对象绷紧心中的弦。

  联动部门协助执行。充分发挥社区矫正职能作用,定期协调法院、检察、公安等部门召开“禁止令”执行工作研讨会、座谈会,研究商讨“禁止令”执行的对策、措施和办法。建立“禁止令”执行联动机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发送协助执行函,通报被执行“禁止令”社区矫正对象的执行信息,请求相关单位协助执行,确保“禁止令”准确有效执行。截至目前,张家港市司法局共发放协助执行函16份,1人因违反“禁止令”受到警告处罚。万鑫

标签:社区矫正对象;执行;矫正
责编:高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