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逾期未审验 保险公司能否拒赔?
2020-08-18 18:59:00  作者:黄晓清 陆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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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时报讯 保险作为现代社会分散风险的手段被人们广泛使用,但保险并不是万能的,保险合同中往往对拒赔事由进行约定,投保人需对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了解清楚,避免引发保险拒赔纠纷。那么驾驶证逾期未审验能作为拒赔理由吗?近日,太仓法院审结了一起因驾驶证未审验而引发的保险拒赔案件。

2019年7月,被告蔡某在太仓市境内与案外人王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致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经交警部门事故认定,被告蔡某负全部责任。王某驾驶的车辆在原告甲保险公司处投保了商业险,原告定损后向王某赔付了车损款。蔡某驾驶的车辆在被告丁保险公司处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事故发生时蔡某的驾驶证处于逾期未审验状态。后被告丁保险公司主张涉事司机在出险时驾驶证逾期未审验,属于无证驾驶状态,予以拒赔处理。双方遂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驾驶员在规定期限内对驾驶证进行审验系行政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未在规定期限内对驾驶证进行审验应受到相应行政法律法规的处罚,但驾驶证未予审验不影响保险合同本身的效力。被告蔡某驾驶证逾期未审验并没有增加保险事故发生的概率,且保险条款中亦无该类免责条款。因此,丁保险公司应进行理赔。现原告甲保险公司已进行赔付,其有权在该损失范围向丁保险公司代位行使被保险人请求赔偿的权利,故对原告的主张,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保险合同本质上仍系合同,合同条款对相对方均有相应约束力。保险公司的免责事由仍应基于保险合同内容的约定,且由于保险合同的特殊性,保险公司对免责事由还负有一定的提示说明义务,未经提示说明义务的免赔条款不发生效力。黄晓清 陆薇

标签:保险公司;驾驶证;保险合同
责编:高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