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城检察院全力救助受害人 解了祖孙三代燃眉之急
2020-07-21 18:42:00  作者:王金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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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时报讯 5月18日,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控申检察官陈慧回访了一起案件当事人胡强一家。胡家祖孙三代看见检察官的到来,又惊又喜。“太谢谢你们了,给我们申请了救助款。”胡强的爷爷说。

2017年7月,23岁的胡强在与朱某打架时受伤,鉴定为重伤二级。后双方在中间人的调解下,约定由朱某赔偿胡强21万元并承担胡强所欠医药费12万余元,胡强出具谅解书。

当年12月,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因朱某已赔偿胡强部分损失,酌情从轻处罚,判决朱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但朱某被判刑之后,再也没有支付后续赔偿款。

胡强父亲因车祸落下了残疾,腿脚本就不便,两年间,他拖着沉重的双腿四处奔走却索赔无门。2019年11月,他一瘸一拐地走进了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

面对语无伦次的胡父,相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将他请到了接待室耐心询问。胡父诉说了事情经过,“朱某不守信用,没有按照当初的约定付清余款,我们必须得要回钱。现在我跟儿子都是残疾,只能来求助检察官了。”在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后,控申检察官意识到其中可能有支持起诉的线索,立刻将线索移送该院民行检察官。

“老人家,你儿子的情况我们已经了解,我们可以支持你提起民事诉讼,帮你讨回公道。”在告知老人起诉流程以及所需提供相关材料后,老人连连道谢却面露难色:“我不识字。你们说的那些材料,我都不会写。我也没钱请律师。”

考虑到胡强一家经济困难,文化水平不高,诉讼能力有限,承办检察官决定协助对方准备起诉材料,“老人家,你回去让你儿子在这些材料上签字,到时候我们陪你们去法院立案。”

今年1月17日,法院判决朱某应支付胡强20余万元。经了解,朱某的经济状况一般,判决的20余万元想全部执行到位恐怕有困难。于是检察官第一时间给胡强申请了司法援助。经过材料审核、网上申报,今年5月6日,1.5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转到了胡强的账户,解了胡强一家的燃眉之急。 王金艳

标签:检察官;苏州市;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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