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提升基层治理水平,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昆山市制定出台区镇综合执法相关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处罚清单,这是我省首张专门针对区镇综合执法领域的涉企“免罚”清单和“从轻减轻”处罚清单。
2019年初,经省司法厅批准,昆山在全市域范围内启动区镇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共下放涉及教育、人社、城管、安全生产等11个领域的674项处罚权。2019年11月1日,各区镇正式实施综合行政执法。2020年3月以来,根据昆山市区镇综合执法工作需要,由市司法局牵头,11个权力下放部门具体负责,梳理形成昆山市涉及区镇综合执法领域的免罚清单和从轻减轻处罚清单。其中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共43项,包含教育、人社、资规、水务等8个领域;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事项共78项,包含人社、资规、城管、水务等7个领域。
为了便于区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实施,两张清单将导入区镇综合执法平台,遇到相关处罚,将自动对执法人员进行提示。符合清单规定的,应当依法作出免罚或从轻减轻处罚决定。拒不改正或者改正后短期内再次违法的,应当依法予以严惩。触及安全底线、环保红线、食品安全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等领域的违法行为,不得不予行政处罚。同时,充分运用政策辅导、行政建议、警示告诫、规劝提醒、走访约谈等方式,加大对企业的行政指导力度,体现宽严相济的法治精神,提升基层治理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昆山市司法局将对区镇落实两张清单的情况进行执法监督;市监察委员会将积极运用容错纠错机制,督促各区镇开展干事创业廉洁风险报备工作,为基层执法消除后顾之忧;各市级权力下放部门将结合条线特点和区镇需要,做好对清单实施的培训指导工作,并就区镇对清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清单落到实处。政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