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苏州分行合理化解疫情期间金融借款纠纷
2020-05-07 16:41:00  作者: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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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时报讯 近期,浙商银行苏州分行依借款人申请,考虑到疫情期间小企业实际情况,通过苏州银行业调解委员会(下称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功化解一起疫情期间金融借款纠纷,帮助企业渡过疫情困境。

2019年底,某企业一笔个人经营贷款到期,但借款人未按期还款。浙商银行苏州分行向借款人邮寄欠息通知书,并依据合同约定主张还本付息。此后,借款人主动联系银行,告知因疫情原因企业流动资金紧张,无法一次性还款,希望协商并愿意以书面承诺方式分期还款。

鉴于疫情期间企业生产未完全恢复正常,借款人具有主动还款意愿但还款有一定困难,浙商银行苏州分行同意与借款人协商,考虑到借款人单方出具还款承诺并不具有法律所赋予的强制执行效力,银行提出通过调解委员会以调解协议形式将借款人按月分期还款承诺予以明确,以便后续双方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调解协议予以确认,既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又规避法律纠纷。

本案是疫情期间浙商银行苏州分行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一次新尝试,也是经调解委员会主持的苏州地区非客户服务投诉类的首例案件,通过行业调解组织居中调解纠纷,达成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此前,苏州市作为《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试点城市,苏州银行业协会鼓励推动实施改革试点,浙商银行苏州分行率先尝试运用该程序,将金融借款纠纷领域中的特别程序从纸面法律条文变成了活生生应用案例,既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银行的社会担当,又切实解决企业疫情期间还款难问题。 (政中)

标签:借款人;还款;苏州
责编:李芸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