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去找援助到今天刚好一个月,你们帮我把心里的石头放下了。”近日,金某对海安市法律援助律师钱薇竹连连致谢。
原来,2019年1月至2月,金某分三次给王某借款合计4万元。后经多次索要,王某夫妇写下还款计划,然而并没兑现承诺。今年5月7日,无奈的金某向海安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因金某系低保对象,援助中心当日受理了申请,并代理受援人向法院提起诉讼。6月7日,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承办律师提议在协议中约定了不按期履行的制约条款,以保障当事人权益实现。
今年以来,海安司法局着力推进“法援惠民生·拓展工程”,对低保对象、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等的法律援助申请,一律免除经济困难状况审查和事项范围限制,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保基本”“兜底线”的作用,维护弱势群体权益。
(桑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