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南通市通州区司法局勇担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守门员”,多举措抓实抓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1至6月份,制定印发区政府规范性文件7件,完成全年制定计划的60%。
筑牢根基,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流程处理规范。拟定《通州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处理流程告知单》,对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各个环节明确要求,使各镇(街道)、各部门在起草规范性文件时脉络清晰、有据可依、有的放矢,保证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源头把控,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发文立项。将行政规范性文件纳入年度目录管理,年初公布当年度的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建立规范性文件“四统一”制度,即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统一备案。2021年,在合理规划、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城管、住建、卫健委等多家单位十三件文件列入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层层把防,实现材料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协调区政府办在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申报表增设“合法性审查”栏,对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均须经过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以政府部门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须经过部门法制机构的合法性审查,文件印发后在规定时限内报区司法局备案审查,双重审查机制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
定期清理,确定行政规范性文件适用效力。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谁清理,谁负责”原则,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主体、清理范围、清理职责,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评估、动态清理,及时清除失效文件、修订不合法不合理文件。
加强评估,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科学性。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环节,以需求为导向,注重提高社会公众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的参与力度,创新评估工作方法。7月7日下午召开2021年度通州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座谈会,人大代表等参会人员对此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陈晓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