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区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执行“双清零”
2020-11-16 18:22:00  作者:余嫚 华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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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时报讯 今年以来,淮安区法院认真落实中央决策及最高法院、省委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六清行动”任务目标,克服疫情影响,强化责任担当,强力推进专项斗争,强化组织领导、强化依法审理、强化黑财执行、强化工作保障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全市率先实现了审判、执行“双清零”。

“线索清仓”基本完成。该院通过在立案时告知扫黑除恶举报内容和举报方式、在审理执行时对可疑案件进行全面核查、在案件审结时以一案一表的形式由各承办人填写涉黑涉恶线索排查表,加强与民商事审判、执行工作的有效衔接,深挖非法集资、高利放贷等系列案件背后的涉黑涉恶和“保护伞”线索,重点排查民间借贷案件涉嫌套路贷犯罪。扫黑除恶以来,扫黑除恶行动摸排到66条线索,除了经过讨论不属于涉黑涉恶线索的7条线索外,其余59条线索相关材料均已移交扫黑办并予以核查反馈,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逃犯清零”彰显成效。

该院审理胡某等25人涉恶案件过程中,被告人甘某在开庭审理后脱逃,后经本院及时与公安机关联系反馈情况,被告人甘某被及时抓捕归案。截止目前,该院无在逃的被告人。“案件清结”扎实推进。在审理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该院围绕积案清零的目标,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始终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从严、从快审理涉黑涉恶案件,争取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经得住历史检验的铁案。扫黑除恶以来,该院共受理“杨某、陶某”、“欧某”、“成某”、“高某”、“胡某”、“丁某”、“张某”等七个黑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共计14件107名被告人,对34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重刑。“丁某”等22人涉黑案件的审结,宣告了该院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完美收官,上述涉黑恶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彰显了打击黑恶势力的决心。

“伞网清除”全部查结。黑恶不扫,社会难安。“伞网”不除,其根难断。扫黑除恶以来,该院严格把握“保护伞”界定标准,既坚持“大伞”“小伞”一起打,又注意将一般违法违纪行为与故意包庇纵容黑恶势力区分开来,精准清除“害群之马”。截止目前,该院审结三件涉黑恶犯罪保护伞案件,共计3件3人;该院运用财产刑等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已判决生效的案件中,判处罚金刑、追缴违法所得、责令退赔目前已经全部执行到位。

“行业清源”不断深化。行业领域是黑恶势力的发源地和避难所,是打早打小、铲除黑恶势力的重要战场,该院严格按照上级指示,聚焦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资源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10大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精准梳理整治项目,分类制定整治方案,持续开展深挖整治。目前,该院共发出司法建议书7份,6均已得到及时反馈,所涉行业部门已整改。(余嫚 华蓉)

标签:黑恶势力;案件;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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