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记者获悉,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日前印发通知,要求用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效。
通知明确拓宽专账资金使用范围,各地可根据实际,将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用工、民办非企业单位用工以及在社保经办机构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职业培训补贴范围。同时建立专账资金调剂使用机制,省级专账资金向培训需求量大、培训任务重、培训工作好的地区倾斜。
(江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