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对电商平台行政指导 严厉打击网上售假、侵犯消费者权益等行为
2020-11-08 20:02:00  作者:江南时报全媒体记者 康旭阳 通讯员 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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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时报讯(记者 康旭阳 通讯员 方方)“双11”来临,如何保障消费者在电商平台上买得实惠、买得放心?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促进平台经济发展“七个一”活动总结交流会,全面总结活动工作成果,并对电商平台进行“双11”网络集中促销期间的行政指导。阿里巴巴、美团、苏宁易购、八爪鱼等27家省内外电商平台参加会议。

会上,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发布了《江苏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规范经营状况研究报告》。研究结果显示,江苏电商平台依法依规经营总体情况很好。95%以上的电商平台在主体准入方面建立了经营者入驻管理制度;71%的电商平台建立了商品服务准入制度;94%的电商平台有相对健全的管理规则体系;94%的电商平台有相对健全的信息管理体系;79%的电商平台建立了相对健全的信用评价体系;70%以上的电商平台建立了健全的知识产权维权体系;90%的电商平台建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监处相关人员介绍,2017年以来,省市场监管局依托我省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会同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等成员单位,连续三年联合部署开展了“网剑行动”,整治网络市场突出问题,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仅2019年,全省共查处网络违法案件6390件,罚没款9200万元。

今年,省市场监管局根据国家总体部署,又组织开展了“2020网剑行动”。专项行动将在“双11”“双12”期间重点聚焦网络集中促销,快速查处影响网络市场健康发展的违法行为,包括:严厉打击网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安全食品及假药劣药行为;严厉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和公民个人信息行为,加大对网上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不公平格式条款、不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整治网络经济热点乱象问题,规范“直播带货”等网络经营活动秩序,依法惩处“直播带货”等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等。

标签:电商;网络市场;消费者权益
责编: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