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有望支付家属看病费用
2020-08-27 20:06:00  作者: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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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时报讯 8月26日,《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在国家医保局官网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实现完善门诊保障机制和改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同步推进。个人账户的基金不仅可以用于职工本人的医药费报销,还可以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医疗费用;门诊报销方面,保障水平提高,报销病种增多。

按照《征求意见稿》,今后当期纳入个人账户的资金将减少,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不会取消,也不会将个人账户原有的基金划入统筹账户。改革过程中,不会给参保人、缴费单位增加负担,而是提高保障待遇,扩大使用范围。同时,优化了结构,将医保的钱更好地用于化解疾病带来的经济风险,实现医保互助共济的功能。

《征求意见稿》提出,从高血压、糖尿病等群众负担较重的门诊慢性病入手,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普通门诊统筹覆盖全体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支付比例从50%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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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个人账户;意见稿;职工医保
责编: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