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正安:书法是盛开在汉字上的一朵花
2020-08-27 08:50:00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衡正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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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万事万物都会开花,只是我们不能仅仅把花定义为牡丹花、月季花那样的花,因为花的本质是事物演化的一种结果,万事万物都在演化所以万事万物都会开花,只是花的形式千姿百态、形态各异。文字也在不断地演化,所以文字也会开花,它开的花就是书法。

同样,万事万物也有生命,只是我们不能仅仅把生命定义为人或动物这样的生命,因为生命就是一个过程,万事万物都有过程,所以万事万物都有生命。

生命是什么?现代生物学表明,生命是一种分子编码,由各种分子结构构成,其本质是化学。化学是什么?化学是各分子间力的关系,其本质是物理。物理是什么?物理是建立在数学上的模型,其本质是数学。数学是什么?数学是一种语言,是描述世界的数的语言。当然,这不是严格的科学定义,只是简要的比喻。那么语言是什么?海德格尔说:语言是存在的家。也就是说一切存在都在语言之中,人类使用什么样的语言,就生活在什么样的世界里,使用什么样的语言就是什么样的世界,什么样的文化使用什么样的语言,说什么样的语言就产生什么样的文化。语言的最高形式是文字,文字是表达存在的符号,对于其他民族的文字而言演化到此就已经结束,因为文字、语言是存在的归属,而对于汉文化来说还有个特殊语言符号——汉字,汉字之上还有书法,书法是开在汉字上的一朵花。

黑格尔说:一朵盛开的鲜花,它的全部内涵都包含在那粒微小的种子里对书法而言这粒种子就是汉字,就是语言,就是存在的家。从这个关系上我们可以发现,书法之于汉文化是多么重要,对于世界文化而言其一枝独秀,又是多么珍贵而独特。

花是有生命的,生命是要结种子的,种子又将孕育生命,这就是物种发芽、生长、开花和结果的过程,这也像中国传统文化发生、发展并不断演化的过程。汉字,开出了书法这朵花,似乎让我们看到了种子与花的关系,汉字和书法的关系,语言和存在的关系。中国的文字与书法一体,文字的特性就是书法的特性。这种特性至少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生成性。中国文化在经历了采猎时代之后至1840年之前始终是农业文明,这个时代的文化和农植物生长一样表现出“生成性”,与生物种子的孕育、发芽、生长和开花有着诸多的相似之处,其主要特征就是有个原点“根”的存在,不管如何生发、演变、发展,始终有回归的倾向性。这种特性在书法文化中表现得尤为明显,看清这种现象就不难理解书法史上帖学的魏晋情结和碑学的兴起,以及为什么要“碑帖结合”了。

二是整体性。“那粒种子蕴藏着鲜花的全部内涵”。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种子、花、植物都是一个整体,谁也离不开谁,谁也不是谁的部分,谁也不能独立存在,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然而,种子是离不开大地的,大地、种子、生长、开花是一个生命活动的整体,大地犹如大海,而花朵只是大海上掀起的浪花,大海有上万米的深度而再大的浪花最多也就几百米,不过通过浪花能寻找到大海的存在,只是我们有时看不到大海或以为浪花就是大海,说到这里似乎也有一点点明白书法为什么离不开文化这个大海的原因了。

三是原始性。我们看到在世界四大古代文明中,唯有中国文化一脉相承,3000多年没有中断,保持了诸多原始的文化特性。这种原始性一方面是与世界其他文化的比较而言,另一方面其自身文化也在起源、演变中存在原始和非原始之别。书法作为早期的文字符号,直到西方文化传入后才改变了它象形文字的特征,因此,书法里一直保存着中国文化最古老的原始性。按照现代心理学研究表明,越原始的文化存在越具有稳定性、奠基性和决定性。因此,书法这朵花虽然开在文字上,但它是由最原始的文字演化而来,文字虽然简化了,但书法还保持了最原始的形式和所蕴藏的内涵,这似乎使我们明白了一点,为什么在传统文化中文人对书法如此青睐。

四是神圣性。传统的我们崇拜自然,或将儒家、道家变成儒教、道教,但它终究不是真正的宗教,因为它没有人格神的存在。鸦片战争之后现代思想的传入冲垮了传统意义上对自然、祖先的信仰,所以才有了百年前蔡元培提出:以美育代宗教,甚至在临终前叮嘱:美育救国的理想。文字之初其主要功能就是“筮神”,这是我们对文字书法崇拜之源,因为书法里已蕴藏了中国人最原始的独特审美思想,说到这里也似乎告知我们传统文化中为什么有文字崇拜和敬惜字纸的习俗。

书法已然成为了一种艺术。如果从艺术的范畴来看,什么样的艺术能有以上这些特性,什么样的艺术能拥有如此深厚的历史并蕴藏着产生一切可能的审美因素?说到这里,我们似乎能领悟到书法为什么对中国人如此重要又如此特殊的原因了吧!(本文首发于2020年8月27日的《新华日报》13版

  衡正安,江苏省人民政府授予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江苏省委宣传部首批紫金文化艺术英才。现工作于江苏省文联文艺评论家协会,副秘书长(主持工作)。一级美术师。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理事,中国文艺志愿者协会理事,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言恭达文化基金会秘书长。主要从事文艺评论、书法理论研究和书法创作。出版专著8部。发表论文120余篇。获第二届中国书法兰亭奖,第九届中国文艺评论奖,第二届江苏文艺评论奖,首届江苏紫金文艺评论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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