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日前,记者从江苏省发改委获悉,按照国家发改委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物流降本增效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江苏入选国家物流降本增效综合试点,试点期至2021年8月。
《通知》指出,相关试点省(市)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结合本省(市)实际和物流降本增效需要,按照《通知》确定的重点任务,在事权范围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创新改革举措,破除物流降本增效的瓶颈制约;对涉及国务院相关部门事权、突破现行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创新性政策诉求及建议,将定期汇总后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通知》明确,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将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统筹指导和跟踪监测,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开展中期评估,并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论证相关试点省(市)提出的创新性政策诉求及建议。
据了解,江苏将立足实际,在智慧物流城市、物流园区智慧化、网络货运平台、关键物流技术突破、智慧物流主体培育五大领域开展试点工作。目前已经确定了一批行业领先、示范带动强的企业作为江苏省智慧物流降本增效综合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模式和成功经验,为全国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探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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