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记者 尹丹丹)高质量完成新时代党的农村工作各项任务,离不开公共财政投入保障。近日,中共江苏省委印发《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实施办法》,通过党内法规的形式再次明确要“建立‘三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在6月3日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财政厅副厅长倪国强对有关情况作了介绍。
首先,筑牢公共财政优先保障机制。“十三五”以来,省财政预算安排“农林水”支出902.46亿元,年均增幅达到10%以上。今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农林水”支出217.47亿元,增长13.2%,显著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总量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4.39%,比2019年提高了1.3个百分点。
其次,积极引导金融和社会资金投入乡村振兴。一是积极引导普惠性涉农贷款,截至2019年底,全省法人银行普惠性涉农贷款余额3325.6亿元,比年初增长18.40%,高于各项贷款增速2.68个百分点。二是持续深化“政银担”合作,省财政出资27亿元设立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支持完善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体系,截至2019年底,累计提供农业信贷担保113.98亿元,在保余额81.12亿元。三是设立省级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引导金融资本投入农业农村,截至2019年底累计引导发放贷款222.36亿元。四是设立乡村振兴投资基金。省政府投资基金发起设立8只股权类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总规模达28亿元,重点投向现代种植养殖业、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农业科技型企业等,计划到2022年,基金规模达到100亿元。五是合理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开展农业领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运营,2018年至今,全省“三农”领域入库PPP项目28个,总投资368.37亿元。
最后,持续推进财政支农资金统筹整合。牢固树立“抓整合就是抓投入”的理念,大力推进涉农专项资金统筹整合,全面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促进行业内资金整合与行业间资金统筹相互衔接配合,统筹整合相关涉农资金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苏北农民住房条件改善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形成支持合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今年是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是推进“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再出发的起步之年,也是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等重大考验之年。省委副秘书长赵旻认为,要深入宣传贯彻《实施办法》,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稳住“三农”这个基本盘,发挥好“三农”压舱石作用,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农业农村发展“双胜利”,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