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院通报2022年度破产审判工作情况,破产制度助企业“破茧再生”
2023-03-21 14:24: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钱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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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2022年,江苏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升市场化、法治化、协同化、专业化水平,忠诚履行破产审判职责,积极创新破产审判机制,着力强化破产审判队伍建设,持续深化府院协调联动。3月21日,江苏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22年江苏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2022年度江苏法院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双轨运行”拓宽企业退出通道

  据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金飚介绍,江苏法院牢牢贯彻“应收尽收”破产理念,坚决破除破产申请受理法外门槛,市场主体破产退出通道进一步畅通,全省法院新收实质进入破产审理程序的企业破产案件6359件,同比增长41.50%。积极探索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退出机制,率先破题空壳企业、失联企业等经营异常企业退出难题,向市场有效释放大量名称资源、监管资源。

  以“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理念为引领,破产审判工作效率跑出加速度。全省法院审结实质进入破产审理程序的企业破产案件6356件,同比增长60.79%,破产案件结案率达到68.02%,同比提高11.84个百分点。审结强制清算案件 8018件,同比增长617.82%,强制清算案件结案率达到95.97%,同比提高16.75个百分点,宿迁、南通、盐城等地强制清算案件结案率超过99%,审判效率明显提升。

  坚持动真碰硬攻坚克难,长期未结破产案件化解成效明显。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全省法院10年以上未结破产案件已实现清零目标。与2021年12月31日相比,5年以上未结破产案件由36件压降至10件,压降幅度达到72.22%,3年至5年未结破产案件由109件压降至71件,压降幅度达到34.86%,大部分地区已实现3年以上未结破产案件数量动态控制在破产案件总量1%以内的目标。

  “救破并举”发挥破产挽救功能

  秉持“多重整救治、少破产清算”原则,江苏法院持续加大企业破产挽救力度,审结破产重整、和解案件332件,通过运用破产重整、和解、预重整、预和解等多种机制,帮助南京建工、澄星集团、力信公司等349家企业重获新生。充分发挥破产制度资源要素配置功能,运用破产程序释放沉淀资产3873.43亿元,安置职工5.74万人,盘活土地房产3088.06万平方米,有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省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李荐告诉记者,十大典型案例中,“破产重整”占据一半比例,其中两件是破产和解案。“破产重整”是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在法院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的调整,进而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风险,恢复经营能力的制度。企业得到稳定的同时,债权人也获得更高比例的清偿。对于社会而言,企业的存续可以保留更多岗位,维持地方税收,保持地方上下游产业链运行。从这个意义上而言,“破产重整”高度契合党中央提出的“保企业、保发展、保民生”的政策要求,是人民法院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

  “江苏法院始终坚持‘多破产重整,少破产清算’原则,南京建工产业集团、力信能源科技公司等都是通过破产重整得到救治,在企业陷入困境时,要学会拿起‘重整的武器’及时挽救,更好地发挥破产重整制度功能。”李荐说。金飚提醒企业家切莫“谈破色变”,市场主体在市场经营活动中,不可避免地会像人一样生病,法院会尽最大的努力让其回归正常,对待破产制度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以更加积极的心态看待破产制度。

  接下来,江苏法院将牢牢抓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这一关键,切实做好破产审判工作,努力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高质量发展上实现新作为,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江南时报记者 钱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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