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助诈骗团伙收款 转账资金近亿元获刑
2022-11-28 21:45: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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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2021年6月至2022年7月,被告人曹某在明知上游钱款是网络诈骗等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用自己的银行卡,通过“钉钉”App帮助他人实施收款转账行为,并从中获取非法收益。其间,因银行卡不够,曹某又联系被告人丁某、吕某、张某,将各自银行卡提供给上家,供从事虚假投资理财的诈骗犯罪团伙使用。据调查,四人提供的25张银行卡账户内总计流入资金9937万余元,共分得非法获利74100元。法庭上,四名被告人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近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曹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其余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至九个月,缓刑两年三个月至一年,并处罚金。

  (李慧)

标签:银行卡;被告人;诈骗犯罪团伙
责编: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