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排查社会救助对象法律需求
2022-05-23 20:53: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张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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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日前,宿迁市召开全市社会救助对象法律需求大排查活动动员部署会,利用1个月时间对全市30余万社会救助对象法律需求进行排查,更好地提供科学、精准、有效的法律服务。

  树立统筹理念,做好结合文章。结合全省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和妇女儿童权益保障问题专项排查工作,共同推进、深入开展;与创新法律援助机制有机结合,在全省率先建立全市社会救助对象法律援助服务“申请即办+上门服务”机制,加强司法行政部门与民政部门沟通协作,充分发挥市帮扶救助对象数据库作用,摸清需求底数,为下阶段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救助对象法律援助机制提供基础性依据;与推进实施民生实事项目有机结合,开启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变“人找法援”为“法援找人”,切实做到申请即办、应援尽援。

  全面细化排查,确保一户不落。严格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按照民政部门确定的社会救助对象名册,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以村居网格为单元,对全市社会救助对象法律需求,逐家逐户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排查,特别是走访排查低保户、残疾(智障)人、留守老年人和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对排查出来的法律需求和问题逐一审核登记、分类建档。建立健全定期报告制度,基层司法所定期报送进展情况和已排查的法律需求,由县区司法局向市司法局扎口报送;遇到重大疑难的法律援助事项,要求第一时间向市司法局报告。

  坚持以人为本,分类救助帮扶。对排查发现的法律需求进行分类处理,优先采用非诉讼服务方式,帮助申请人解决实质问题、化解矛盾纠纷。对一般性法律咨询、法律帮助边排查边解决;对符合《法律援助法》规定的法律需求,由县(区)统一指派村居法律顾问或法援律师上门服务;对一时无法解决的法律需求排定计划、跟踪督导、逐步解决;对排查发现社会救助对象合法权益被严重侵害或明显构成违法犯罪的,要求基层司法所第一时间向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告。深入细致地了解社会救助对象的生活困难,帮助他们解决现实的法律问题,对不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的事项,也登记造册。建立法律援助需求清单销号制度,并及时向社会救助对象反馈问题处理进展和结果。同步开展普法宣传,帮助党员干部和基层群众提高法治意识。

  加强分工协作,突出常态长效。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联合对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定期通报。开展群众满意度跟踪调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杜绝瞒报漏报和弄虚作假等问题发生。宣传引导群众了解和参与社会救助对象法律需求大排查活动,促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在县级层面要求由县(区)委政法委牵头统筹,县(区)司法局组织实施;乡镇(街道)层面由政法委员牵头,司法所具体实施。各县区司法局组织力量下沉到乡镇检查指导,组织发动村居法律顾问、基层法工、“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等力量全员参与,组建成立工作专班。市司法局加强与民政部门对接,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查清底账、加强协作、综合施策,健全社会救助对象法律援助长效机制,推进救助帮扶工作法治化、长效化,形成服务社会救助对象的整体合力。

  (张援)

标签:排查;法律需求;社会救助
责编: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