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 “定分止争”解群众“急难愁盼”
2021-07-12 21:04: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石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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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你们真的帮了我大忙啊。”近日,业主汤某握着丹阳市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冷俊的手连声道谢。据悉,汤某拖欠7年物业费1万余元,因家庭困难无法偿还,经调解员深入交谈,物业公司表示愿意减免部分物业费,最终达成共识。至此,一起长达7年的“老大难”物业纠纷在丹阳市物业纠纷专职调解员的调解下成功化解。

  “小区物业纠纷的化解,是城市基层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丹阳市司法局局长段建强介绍,近年来,丹阳市司法局聚焦“群众满意”目标,针对物业纠纷居高不下的实际,推动各种矛盾纠纷化解方式的衔接配合,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与法院、住建、街道等多方沟通,建立丹阳市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百姓“急难愁盼”。

  精心选配,建立“优质服务”调解员队伍。充分发挥优势,聘任了4名物业纠纷专职调解员,其中2人为经验丰富的退休老干部,2人为法律专业的年轻人,老少搭配组成两个调解团队,形成优势互补,解决不同群体及年龄段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司法局老干部支部指派3名退休老党员、老干部担任兼职调解员,发挥余热,在社区设立“银发生辉”物业纠纷调解工作室,开展物业纠纷咨询、调解工作。

  多方联动,健全“优质服务”工作机制。强化与住建、法院、规划局、城管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增强解决物业纠纷的能力。加强与街道、社区的相互配合,调解工作中邀请村、社区调解员一并参与纠纷调解。聘请社区法律顾问作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专家顾问,参与疑难、复杂纠纷调解。调委会与全市29家物管公司建立了工作联系,畅通物业矛盾解决渠道,避免了物业纠纷诉至法院。

  主动作为,形成“优质服务”工作模式。调委会目前纠纷来源主要有当事人主动申请、法院委托、市物业协会委托等几种途径,除此以外,还主动开展物业纠纷排查,主动对接当事人。在受理物业纠纷后会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走访矛盾争议地,了解纠纷原委,以求以最快的速度解决实际问题。

  提升能力,扎实“优质服务”业务功底。邀请市人民法院资深法官岗前、岗中定期为物业纠纷调解员讲授相关法律规定、司法实践。注重联系物管办等行政主管部门,定时定期寻求指导,积极探索最优解纷模式,不断累积调解经验。为每位调解员购买相关书籍作为“精神食粮”,用理论知识武装头脑,同时将理论与实际结合起来,运用到实际调解中。定期组织开展去法院庭审观摩和友邻单位学习活动,提升物业纠纷调解水平。

  (石印)

标签:物业纠纷;调解;丹阳市
责编: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