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区10年调解交通纠纷13000余件
2020-09-09 20:52:00  作者:张小璇 王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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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时报讯 自2010年6月成立以来,徐州市铜山区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接待矛盾纠纷当事人36000余人次,调解纠纷13653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达98%。经调解成功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没有发生一起反悔或到法院诉讼的情况。

健全机构,搭建良好平台。司法局在区公安局交警大队设立调解工作室,专门调处因交通事故而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与交警大队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对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进行研判分析。司法局承担调委会的管理和指导职责,交警部门提供办公场地和设施。

举贤任能,精选调解队伍。聘用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已退休交警、法官、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等熟悉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法律法规的9名人员担任调解员,常驻交警9个中队。通过组织参观学习、集中培训、典型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加大培训力度,强化《人民调解法》培训。通过调解竞赛、评比等活动,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有威信的人民调解队伍。调解员韩士成被司法部授予“全国调解能手”“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荣誉称号,5名调解员先后获得市级以上表彰。

完善机制,规范调解程序。严格按照交通事故调解工作要求,建立公示公告制度,健全接待、受理、结案归档、重大纠纷上报等制度。严格调解程序,构建以调委会人员调解为主,必要时邀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专家参与调解的模式。规范委托调解程序,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向调委会提供事故调解委托书、责任认定书、现场勘验结论等相关资料,调解成功的,由调委会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

加强协作,开通绿色通道。由司法局整合律师、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力量,与交通事故纠纷调解无缝对接,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联合法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联动机制,联合交警大队建立警调对接机制,对调解成功的纠纷,开通“司法确认”绿色通道,确保调解协议执行有力;对调解不成的交通事故纠纷,当事人可请求交警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建立起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确认之间的联动机制。

张小璇 王习军

标签:调解;交通事故纠纷;交警大队
责编: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