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有了新规范
2020-08-26 20:26:00  作者:特约记者 王应举 祝德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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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时报讯 8月26日,记者从徐州市司法局获悉,徐州市正式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以下简称《制度》),从学法形式、对象、内容及组织实施等方面,对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而不断推动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规范化、常态化。

明确了学法形式。徐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主要采取会前学法和专题学法(讲座)形式进行,也可结合全市政府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法治大讲堂”进行。每年专题学法(讲座)不少于两次,会前学法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每次不少于20分钟。

明确了学法内容。主要包括: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与经济社会建设和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保密、廉政、防止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度;市政府工作规则、公文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国家、省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明确了学法对象。参加徐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的对象范围为市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必要时可以扩大到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

明确了组织实施。徐州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的组织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学法计划由徐州市司法局负责拟定,报请徐州市政府审定后实施。

近年来,徐州市突出强化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学法用法工作,出台《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干部“履职必用法”“提拔必考法”“年终必述法”已成为常态。徐州市将进一步细化措施,分系统分行业分部门制定领导干部学法清单,明确领导干部学法内容,不断提升全市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为助力徐州区域样板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特约记者 王应举 祝德媛

标签:徐州市;领导干部;会议
责编:滕方